| 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3#炉设备更新及水冷换热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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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元氏县 | 招标内容: | |||||||||||||||||||||||||||||||||||||||
|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3#炉设备更新及水冷换热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3#炉设备更新及水冷换热技术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马村镇营里村东,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3#锅炉由杭州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型号为SLC500-3.82/400。40.4T/H中温中压水冷机械炉排炉,目前主要燃料为城市生活垃圾等,入炉燃料水分约在25%—40%,烟气存在一定的腐蚀性。锅炉给水、炉水品质按照GB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的要求执行,必须满足给水喷水调温对给水品质的要求。过热蒸汽温度调节:设二级喷水减温器,减温水来自锅炉高压给水母管。 2.2招标范围:因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焚烧炉设备、系统及附属设施运行的可靠性,保障焚烧炉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现对3#垃圾焚烧线设备更新及水冷换热技术进行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工期:合同签署后,开工令之日起算,25天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具有一般人纳税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①设备设计制造资质要求: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特种设备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锅炉制造A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特种设备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要具备近6个月以上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具备相关从业资质。 3.1.2业绩要求: (1)设备设计制造: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3个垃圾焚烧锅炉锅炉本体受热面(垃圾焚烧锅炉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焚烧炉)同时满足设计、生产、供货的业绩。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2023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3个垃圾焚烧锅炉锅炉本体受热面(须包含过热器、省煤器)安装、大修业绩或新建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本体业绩。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023年1月1日至今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具有1项以上相关项目管理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2项(含)以上相关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以竣工验收单、合同、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为依据;拟派设计人员须提供至少2份相关业绩证明资料,资料以特检院盖章的垃圾焚烧锅炉设计总图签署设计栏为准。 3.1.3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招标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需满足各自承担工作内容对应的企业资质及企业业绩要求。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备设计制造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书中的所有资质和业绩要求,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3 其他: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3至2026-07-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资质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审核通过后(该审核只作为信息登记,不作为资格审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13 09:20 ,地点为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汇特大厦201 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汇特大厦201 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电话:0311-86982566, 电子邮件:zgydzbhb@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电话:0311-86537317 电子邮箱:zgydzbh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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