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国电电力内蒙古能源公司察哈素煤矿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减速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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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国电电力内蒙古能源公司察哈素煤矿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减速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内蒙古能源公司察哈素煤矿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减速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463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4639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31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徐国梁 电话:010-58132340
邮箱:20081751@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内蒙古能源公司察哈素煤矿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减速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463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4639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内蒙古赫远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 陕西甬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20.000000 | 225.468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业绩 | 1、工业品买卖合同、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2026年04月28日 2、购销合同、鄂尔多斯市展威工矿设备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6日 3、内蒙古汇能集团尔林兔煤炭有限公司煤矿建设项目减速机供货合同、内蒙古汇能集团尔林兔煤炭有限公司、2026年03月17日 4、购销合同、鄂尔多斯市展威工矿设备有限公司、2023年8月10日 | 1、神延煤炭西湾露天煤矿选煤厂减速器采购、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贵任公司、2025年5月2日 2、新疆公司洗选中心减速器询价采购、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责任分公司、2023年3月24日 3、包头能源煤炭洗选分公司2024年3-4月减速器采购、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洗选分公司、2024年4月1日 4、神东煤炭2024年6月第6批减速器采购、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2024年9月30 5、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减速机采购、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8月19日 6、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减速机采购、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7月18日 7、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减速机采购、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月25日 8、包头能源煤炭洗选分公司2025年4月减速器询价采购、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洗选分公司、2025年5月19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104639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31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徐国梁 电话:010-58132340
邮箱:20081751@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