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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四水厂扩建项目(初步设计)-预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详情

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四水厂扩建项目(初步设计)
预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BRR25-HNS-ZB-002-26080)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3日-7月27日

一、评审情况:
标段(包)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四水厂扩建项目(初步设计):
1.成交候选供应商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供应商第1名: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第2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第3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供应商(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贺超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CS20133200696;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赵忠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CS20105100057;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司徒菲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CS20174200578;
3.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供应商(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4.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成交候选供应商(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评审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提出(电话:15699121136),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北路58号

联系人:杨涛
电话:0902-2267567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余女士、阎旭东
电话:15699121136
邮箱:bjjhrzx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