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江苏 发布时间: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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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820342000928 | 项目名称 | 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820342000928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3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 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B32068203420009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 。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工程为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如海路大修起点与金轮路交叉,跨过新柴河后道路向南延伸,终点与惠民路交叉,道路全长约444m。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主要包括道路、箱涵、给排水、交通设施、路灯、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79.73万元(含暂列金额10.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为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如海路大修起点与金轮路交叉,跨过新柴河后道路向南延伸,终点与惠民路交叉,道路全长约444m。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主要包括道路、箱涵、给排水、交通设施、路灯、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80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8月4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8月4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2021年8月4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无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诚信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5.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 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1.5 分,每偏低1%扣 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 月22 日18 时00分至2026年08月03日0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如皋市时代大厦 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137391536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北门) 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17714637590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如皋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765169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0] 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 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B32068203420009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 。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工程为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如海路大修起点与金轮路交叉,跨过新柴河后道路向南延伸,终点与惠民路交叉,道路全长约444m。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主要包括道路、箱涵、给排水、交通设施、路灯、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79.73万元(含暂列金额10.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为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如海路大修起点与金轮路交叉,跨过新柴河后道路向南延伸,终点与惠民路交叉,道路全长约444m。如海路(金轮路-惠民路)大修工程主要包括道路、箱涵、给排水、交通设施、路灯、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80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8月4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8月4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2021年8月4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无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诚信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5.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 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1.5 分,每偏低1%扣 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 月22 日18 时00分至2026年08月03日0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如皋市时代大厦 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137391536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北门) 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17714637590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如皋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765169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