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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影视城置景及建筑废弃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TXCG2026032
二、项目名称:象山影视城置景及建筑废弃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象山影视城置景及建筑废弃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报价:288000(元),周边村庄社会化服务报价:271(元),油漆桶报价:5.1(元)象山诚意建筑垃圾分拣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4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象山影视城置景及建筑废弃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象山影视城置景及建筑废弃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对影视城拍摄剧组产生的各种置景垃圾、景区内的绿化修剪垃圾及维护、维修后产生的杂物垃圾进行分选、分类规范处置。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3年,合同一年一签。满足采购人的服务标准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贤军,董成威,余丽丽(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冯敏,胡文翔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象山诚意建筑垃圾分拣有限公司62.063.561.561.561.562.030.092.0
1宁波逸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48.549.050.050.041.847.8626.7374.59
1浙江浙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5.540.343.040.041.542.0615.8457.9


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影视城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话:0574-65886087
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 系 人:郑玲 郑芝 蒋萍萍
电话:0574-65778501
质疑
联系人:陈肖雅
联系电话:0574-65655209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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