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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淅川县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建设工程一期土建部分变更公告

项目详情

淅川县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建设工程一期土建部分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淅川县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建设工程一期土建部分
二、项目编号:E4113261326001865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组其他成员:乔勇邦”变更为“项目组其他成员:周一帅”。
2.其他内容不变。
3.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未下载或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四、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淅川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淅川县南阳路中段
联系人:刘金定
电  话:159361825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淅川县金兰湾B区南门63号
联系人:朱冬
电话:13333601765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洋
电  话:0377-60202081
五、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序号
受理部门
受理渠道
1
招标人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淅川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淅川县南阳路中段
联系人:刘金定
电  话:15936182555
2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洋
联系电话:0377-60202081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2026 年 7月22日
 

本项目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流程详见下方说明:




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