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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启东市王鲍镇久隆镇区河东路、御龙路污水管网修复项目竞争性...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
发布时间:2026-07-2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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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王鲍镇久隆镇区河东路、御龙路污水管网修复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7月2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启东市王鲍镇久隆镇区河东路、御龙路污水管网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王鲍镇久隆镇区河东路、御龙路污水管网修复项目
项目类型:工程
所属行业:建筑业
预算金额:28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7月22日至2026年8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启东市人民政府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下载。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邮寄(以邮件到达指定接收地址为准(只接受顺丰,不接受到付))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8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启东市经济开发区皇冠假日酒店5楼50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邮寄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后邮寄至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5楼501室,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接收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1590628506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4时30分,以邮件到达指定接收地址为准(只接受顺丰,不接受到付),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邮件到达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迟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2026年8月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招标代理人QQ(484304952),后由招标代理统一拉入本项目开标群(群名称:开标),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QQ群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若投标人未加入本项目QQ交互群,则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废标及澄清、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单位: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地址:启东市王鲍镇久隆幼儿园东(御龙路南)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3-6826587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5楼

联系人:顾工
联系方式:0513-83109381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磋商文件的解释
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代理机构解释。
7.报价要求
7.1投标报价应包括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工作范围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其中应包括材料、设备、存贮、运输、劳务、成品保护、缺陷修补、维护、培训、售后服务、管理、利润、税金、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档案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构成
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磋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组成

(6)附件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磋商文件的修改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
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有效期
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4. 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
4.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审查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
1.磋商小组
1.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1.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1.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
2.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2.6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3.评审过程的澄清
3.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3.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3.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4.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4.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4.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代理机构将告知其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4.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4.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4.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4.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4.7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4.8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联系。
5.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5.1.1响应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
5.1.2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
5.1.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1.4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1.5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
5.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1.7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5.1.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1.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1.10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5.1.1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5.1.1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5.1.13商务技术分不满10分的;
5.1.14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
6.1.10.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 项至第3 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数值标准确定后本括号内文字删除。)
6.1.10.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 项至第④ 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 分钟。其中,属于第3 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时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5.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5.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5.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5.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5.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3采购人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
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质疑处理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
启东市王鲍镇久隆镇区河东路、御龙路污水管网流通不畅,根据前期检测单位检测,需对该段管网隐患或破损部分进行修复。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序号
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工程量
1
点状原位固化修复
1、管径DN300
2、点状原位固化修复

5
2
点状原位固化修复
1、管径DN600
2、点状原位固化修复

19
3
紫外光固化修复
1、管径DN600
2、紫外光固化修复
m
64
4
短管置换修复
1、管径DN300
2、短管置换修复
m
68
5
混凝土井
1、名称:Ф1000检查井
2、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C20混凝土垫层,C30钢筋混凝土底板及井壁
3、盖板材质、规格:Ф700双层可调式防沉降球墨铸铁井盖(主盖下设置防坠落的附加子盖),承载等级D400
4、说明:含钢筋制安及模板安拆

3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全部费用。
2.工作内容中项目特征不能描述清楚的,按施工工艺需要完成的内容和有关技术要求需要完成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其余做法参考相关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2.2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施工承包商,供应商应结合现场及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开工前在发包人和监理认可后方可实施。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施工进行期间,安全防护(包含但不仅限于安全警示牌等)、文明施工的措施到位,不得发生安全事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在磋商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3施工中必须保护现有建筑、道路、结构物、绿植等成品,施工进场前,应与甲方确认原有成品数量、状况,做好影像资料留存,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样标准恢复,采购人不增加签证此类费用。
2.4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含在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2.5现场用水、用电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施工中所用的水电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含施工合同)后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后应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如无异议,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时除磋商文件约定调整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3.材料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南通市相应地方规范、磋商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4.成交供应商应对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如因自身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则须承担一切责任。
5.在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和指令。
6.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人备案。
7.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项目特征描述做法、工程设计、技术行业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减料。
8.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负责赔偿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并编制相应的保护方案报采购人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9.在未验收前,请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保管好施工材料、工具等。采购人不为施工期间材料丢失、被盗、损坏及与其他施工单位产生的纠纷等事项承担责任,直至验收合格。
11.服务期:30个日历天。
12.本项目质保期二年,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二、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清。

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4.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网上办理试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8号),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方式
磋商模式:不见面。

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或《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一)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技术分:20分
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评分项目
评标标准
分值
1
服务方案
本项目的基本管理思路、服务理念、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等总体管理实施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项目服务的要求,结构严谨,内容完整详实,能够针对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而细化制定,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得3分;能够满足磋商文件对项目服务的要求,项目服务方案完整,为本项目的服务要求而制定的措施较齐全,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得2分;有项目服务方案,但方案内容笼统,没有针对本项目细化制定,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实现采购文件要求,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
3分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保证计划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具体,承诺安全文明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等进行打分。方案安排合理、完备性强、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方案安排较为合理、完备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方案安排一般、完备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
3分
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设置处理预案,,主要包括治安防范、消防、洪涝、雨雪、停电、停水及其他突发事件等有相对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应急处理措施成熟、方案全面利于执行、与采购单位配合度高得3分;有可行的应急处理措施,有与采购单位配合的对应措施得2分;应急处理方法能够满足招标需求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的不得分。
3分
2
综合
实力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污水管道疏通和非开挖修复及潜水作业的,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2分
3
业绩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以来(2023年7月1日起)承担过雨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业绩(必须满足点状原位固化修复,紫外管固化修复,短管置换修复其中一种),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若合同中未充分体现业绩要求,则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分包、转包合同无效。
1分
4
项目组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投标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①投标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颁发潜水员证书的,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②投标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证)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③投标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④投标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非开挖修复作业”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为非本单位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不得分。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一个人按应得最高分仅计算一次得分,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3分
5
设施设备

(1)投标供应商具有疏通清洗车的,有一辆得0.5分,最多得1.5分;具有吸污车的,有一辆得0.5分,最多得1.5分;具有疏通清洗吸污两用车的,有一辆得1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封堵气囊,规格在DN300-600之间,且每套不得少于4个不同规格的,有一套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CIPP紫外线光固化设备的,有一台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①上述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发票上购买方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车辆行驶证、含车牌的车辆实景全彩照片(车辆正前方、侧后方各一张)。
②上述封堵气囊、紫外线光固化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发票上购买方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设备实景全彩照片。
③提供的所有发票均须同时提供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证明截图。
④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5分
注:如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不满10分,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价格分:8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执行以下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①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上述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或《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技术指标不能区分优劣顺序的,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采购人应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

(八)公告成交结果
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12);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3);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8.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
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
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
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三、价格文件
1.磋商报价表(按照附件7格式填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表必须密封在价格标密封袋内,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地方不得出现报价金额,否则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9);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10);
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11)。

附件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被授权人):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
概况
职工总数

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额

实现利润

流动资金
万元
主要
产品
1.
固定资产
(万元)
原值:
净值:
2.
占地面积
M2
3.
本次
投标
主要
产品
情况
本次投标
主要产品名称
型  号
上年
产销量
产品技术
先进水平
曾获何级
何种奖励
主要用户
名称
























其它
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附件5
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未说明偏离的,将被认为响应询价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响应内容关于商务部分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2.如有偏离的,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或者“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负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询价文件,由询价小组认定。
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磋商响应方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6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未说明偏离的,将被认为响应询价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响应内容关于商务部分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2.如有偏离的,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或者“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负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询价文件,由询价小组认定。
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磋商响应方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7
磋商报价表(首次)
采购项目名称:启东市王鲍镇久隆镇区河东路、御龙路污水管网修复项目

序号
内容
投标报价
1
启东市王鲍镇久隆镇区河东路、御龙路污水管网修复项目
大写:
小写:
磋商响应方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报价明细表

序号
名称
清单特征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点状原位固化修复
1、管径DN300
2、点状原位固化修复

5


2
点状原位固化修复
1、管径DN600
2、点状原位固化修复

19


3
紫外光固化修复
1、管径DN600
2、紫外光固化修复
m
64


4
短管置换修复
1、管径DN300
2、短管置换修复
m
68


5
混凝土井
1、名称:Ф1000检查井
2、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C20混凝土垫层,C30钢筋混凝土底板及井壁
3、盖板材质、规格:Ф700双层可调式防沉降球墨铸铁井盖(主盖下设置防坠落的附加子盖),承载等级D400
4、说明:含钢筋制安及模板安拆

3


合计

磋商响应方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8
磋商报价表(最终)
采购项目名称:启东市王鲍镇久隆镇区河东路、御龙路污水管网修复项目

序号
内容
投标报价
1
启东市王鲍镇久隆镇区河东路、御龙路污水管网修复项目
大写:
小写:

备注: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按同比例下浮。
磋商响应方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说明:本表在开标后由供应商填写并且加盖公章,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工作人员公布的QQ。)


附件9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编号为,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

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项目编号为, 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服务的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2
磋商响应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宣布同意如下内容: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3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响应)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
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 日


附件14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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