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绝缘斗臂车维保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6-ZHJL-XB-11
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绝缘斗臂车维保服务框架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号
| 评标情况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框架服务期
| 供货地点
| 资格能力条件
|
包件1(绝缘斗臂车维保服务框架采购)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青岛索尔汽车有限公司
| 374846.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山东泰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326993.86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青岛中特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 390797.54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青岛重器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 专业资格要求供应商对本次维保车辆提供原厂配件并提供上门保养服务承诺书无内容
|
一、本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起连续1天。
二、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疑须在公示期内(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提交质疑书应当包含的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的名称;
(3)被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书须加盖质疑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书面提交。
4、下列质疑书将不予接受: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
5、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轩影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区
联系电话:0477-859765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慧建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宸国际购物中心五楼G03
联系人:胡亚丽 贾鹏 王红
电 话:15047908994
电子邮件:624661460@qq.com
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