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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经开区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琅琊经开区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琅琊经开区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二次)
二、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社区九龙路478号高校三创园4#5#3F
中标金额:贰拾伍万伍仟元整(255000.00 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琅琊经开区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影响评价送审稿,65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稿。
服务标准: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72-11号,
联系人:唐诗瑶,
联系电话:0550-3011399、15855019857。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书面提起投诉。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深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铜陵路和104国道交口西北侧
联系人:窦晨舟 17355000500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72-11号
联系人:唐诗瑶
电话:0550-3011399、15855019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晨舟、唐诗瑶    
电话:17355000500、0550-3011399、1585501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