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11#地块梅雨光伏项目皮卡车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已由川投(盐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川投(盐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询比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川投(盐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等实际情况,采购长城炮新能源皮卡车1辆。
2.2项目地点:凉山州盐源县。
2.3询比范围:本次拟采购长城炮新能源皮卡车1辆,排量3.0升及以下。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长城炮新能源皮卡车交付、完成车辆上牌为止。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要求,并满足技术要求以及询比人的管理制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3.2拟供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除外)。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3.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7月23日-2026年07月27日23:59登录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scny.tfygcgfw.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询比文件,费用为350元(其中平台技术服务费50元,询比文件费300元,在递交响应文件前缴纳至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询比文件费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 号:8111001012800958135
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标书费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接收标书。
4.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询比文件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30日14时00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A座9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tfygcgf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川投(盐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盐井街道政府街100号-1号121号(盐立方广场)联 系 人:白老师电 话:15808235259 | 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A座910室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85337218 |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四川能源新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法务风控)部
监督电话:028-60601262
监督邮箱:yuanlei@scign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