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 承包人建议书: 4 分 资信业绩部分: 6 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 18 分 投标报价: 60 分(不低于 6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2 分 | ||
| 2.2.4 (2) | 资信业 绩评分标准 | 设计单位业绩 | 3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 设计业绩要求的得 2 分,每增加一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
| 施工单位业绩 | 3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施工业绩要求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 ||
| 2.2.4 (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设计单 位人员 | 8 | 4、造价专业负责人(1 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得 1 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
| 施工单 位人员 | 4 |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 人):满足招标公告 3.1.5 项要求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资格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 承包人建议书: 4 分 资信业绩部分: 4 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 18 分 投标报价: 60 分(不低于 6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4 分 | ||
| 2.2.4 (2) | 资信业 绩评分标准 | 设计单位业绩 | 2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 设计业绩要求的得 1 分,每增加一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
| 施工单位业绩 | 2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施工业绩要求的得1分,每增加一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 ||
| 2.2.4 (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设计单 位人员 | 8 | 4、造价专业负责人(1 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资格得 1 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
| 施工单 位人员 | 6 |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 人):满足招标公告 3.1.5 项要求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资格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 承包人建议书: 4 分 资信业绩部分: 6 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 18 分 投标报价: 60 分(不低于 6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2 分 | ||
| 2.2.4 (2) | 资信业 绩评分标准 | 设计单位业绩 | 3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 设计业绩要求的得 2 分,每增加一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
| 施工单位业绩 | 3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施工业绩要求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 ||
| 2.2.4 (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设计单 位人员 | 8 | 4、造价专业负责人(1 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得 1 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
| 施工单 位人员 | 4 |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 人):满足招标公告 3.1.5 项要求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资格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 承包人建议书: 4 分 资信业绩部分: 4 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 18 分 投标报价: 60 分(不低于 6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4 分 | ||
| 2.2.4 (2) | 资信业 绩评分标准 | 设计单位业绩 | 2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 设计业绩要求的得 1 分,每增加一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
| 施工单位业绩 | 2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施工业绩要求的得1分,每增加一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 ||
| 2.2.4 (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设计单 位人员 | 8 | 4、造价专业负责人(1 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资格得 1 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
| 施工单 位人员 | 6 |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 人):满足招标公告 3.1.5 项要求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资格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