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兴业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教学综合楼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6907 | |||||||||
| 招标人 | 兴业县教育局 | |||||||||||
| 建设单位 | 兴业县教育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瑞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新建1栋地上5层的教学综合楼,框架结构;占地面积1571.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59.62平方米,高度23.735米。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21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7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兴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兴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壹仟捌佰叁拾陆万肆仟陆佰捌拾柒元贰角壹分(¥18364687.21) |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李健梅(注册编号:桂245131442870;身份证号:45250119******6548) | |||||||||||
| 专职安全员 | 莫结梅(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15512;身份证号:45250119******3225) 覃永裕(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05977;身份证号:45092419******447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铭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壹仟捌佰叁拾捌万叁仟零玖拾肆元叁角伍分(¥18383094.35) |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苏仁龙(注册编号:桂245161657466;身份证号:45021119******083X) | |||||||||||
| 专职安全员 | 潘洲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5411;身份证号:42010519******2036) 吴泽萍(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06803;身份证号:45088119******502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鲁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壹仟捌佰叁拾柒万玖仟柒佰贰拾伍元肆角整(¥18379725.40) |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郑耀冰(注册编号:桂245191901042;身份证号:45250119******0525) | |||||||||||
| 专职安全员 | 吴丽媚(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8323;身份证号:45052119******0926) 蒋少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09023;身份证号:45088119******124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其它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37650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