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716144953-70926
二、合同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7-230001-096292
四、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23号
联系方式:18846216677
供应商(乙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浦东街东西林路北林苑小镇二期门市
联系方式:17107511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台) | ¥570.00 | ¥570.00 | 提供7×24小时保险服务 |
合同金额: 57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柒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22日至2027年07月21日
履约地点: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359df44fe929caecef80069f8a6118d6.pdf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