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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中医院“三院一中心”中央空调、分体式空调、手术室及净化区域设备和供暖锅炉运行维保...

项目详情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6-59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医院“三院一中心”中央空调、分体式空调、手术室及净化区域设备和供暖锅炉运行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财磋商采购-2026-59 合同内维保所有配件(零部件、耗材)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原厂正品(或等同于原厂品质)配件;2000元以上更换的所有配件均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压缩机、板式换热器等大项配件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全服务期内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无重大人身伤亡、火灾事故。
郑州市中医院“三院一中心”(包含:文化宫路院区、汝河路院区、中原路院区、规培中心、郑州市第一按摩医院院区)所有中央空调、分体空调、燃气锅炉及净化空调等。
郑州市中医院“三院一中心”中央空调、分体式空调、手术室及净化区域设备和供暖锅炉运行维保
郑州市中医院“三院一中心”中央空调、分体式空调、手术室及净化区域设备和供暖锅炉运行维保
东亮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金梭路41号1幢1单元6层35号 1,298,600.00 评审总得分:88.25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市中医院“三院一中心”中央空调、分体式空调、手术室及净化区域设备和供暖锅炉运行维保项目 郑州市中医院“三院一中心”(包含:文化宫路院区、汝河路院区、中原路院区、规培中心、郑州市第一按摩医院院区)所有中央空调、分体空调、燃气锅炉及净化空调等。 合同内维保所有配件(零部件、耗材)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原厂正品(或等同于原厂品质)配件;2000元以上更换的所有配件均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压缩机、板式换热器等大项配件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全服务期内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无重大人身伤亡、火灾事故。 1年 合同内维保所有配件(零部件、耗材)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原厂正品(或等同于原厂品质)配件;2000元以上更换的所有配件均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压缩机、板式换热器等大项配件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全服务期内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无重大人身伤亡、火灾事故。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存、秦国玲、赵文豪(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10%计取
收费金额:15,6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中医院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 65 号

联系人:宋雅琼
联系方式:0371-61516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403

联系人:陈正凯
联系方式:0371-65933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陈正凯
联系方式:0371-65933584

附件下载:小微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