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标的简况 |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产权人) | 桂阳县太和国有林场 |
| 受托方名称 (拍卖公司) | 郴州市晶诚拍卖有限公司 | |
| 标的名称 | 桂阳县龙潭街道文化路门面招租 | |
| 标的简介 | 标的为桂阳县龙潭街道文化路门面招租,隶属桂阳县太和国有林场管理资产,租赁期限5年,标的详情请见招租清单。原承租户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竞租权。 | |
| 起拍价 | 详见《桂阳县龙潭街道文化路门面招租清单》 | |
| 标的地点 | 桂阳县龙潭街道文化路 | |
| 标的踏勘时间 | 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9日 联系电话:朱忠 15211705983 | |
| 二、竞买条件与交易流程 | |||
| 竞买 条件 | 保证金 规定 | 金额 (人民币) | 本次拍卖共9个标的,标的保证金分为两档,系统设定的保证金是最低档,请按照《桂阳县龙潭街道文化路门面招租清单》,交纳相对应的标的竞买保证金。如需竞买多个标的,则须同时缴纳多个相应标的的保证金数额。 |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30日15点30分 | ||
| 保证金退回 | 受让方(竞得人)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其竞买保证金可转为拍卖标的价款,由拍卖公司通过中心业务系统提交相关资料发起转款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汇入拍卖机构或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自拍卖活动结束起1个工作日内由拍卖公司发起退款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 ||
| 交易 流程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前将保证金足额支付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系统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czggzy.czs.gov.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以上款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等,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6、竞拍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价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拍卖现场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否则其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
| 其它 约定 | 1、所有标的按现状拍租,面积等各项数据与实际交付后如有不符合的,不影响成交价,所有项目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规费、水电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其他事宜另行按出租合同约定。 2、本次拍租标的不得经营国家规定和业主认定限制或禁止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危险品、剧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不得用于高噪声、粉尘、废水和废气排放等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的行业。 3、所有标的禁止转租转让。租赁期满后,原经营户在限期内无条件将房屋腾空,费用自理。门面内所有装修装饰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无需承担任何补偿或补偿责任。 | ||
| 三、拍卖信息 |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6年7月30日16点30分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即369室)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 发布媒体 名称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 |
| 四、收费说明 |
|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总成交价的3%(不含税价)计算,由承租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由竞得人承担。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 五、组织方、监督方与市场服务方 | |
| 组织方 | 委托人名称:桂阳县太和国有林场 联系电话:15211705983 本次拍卖标的的委托人(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拍卖公司名称:郴州市晶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349811 受委托人委托,负责本次拍卖的业务咨询、系统操作指导、拍卖会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
| 监督方 | 监督方名称:桂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13487533133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管理、技术支持,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电话:0735-2369157(技术支持) 0735-2369518(保证金管理) 0735-2369232(交易见证) 0735-2369005(服务费缴纳)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冬季) 9:00-12:00 14:30-17:30(夏季) |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处理。 |
| 桂阳县龙潭街道文化路门面招租清单 | |||||||||||
| 标的号 | 名称/位置 | 所在 楼层 | 用途 | 结构 | 现经营项目 | 建筑面积约 (M2) | 年租金评估值(元)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五年租金总起拍价(万元) | 备注 | |
| 标的1 | 桂阳县龙潭街道 文化路门面95-1、95-2、95-3 | 1层 | 商业 | 混合 | 水果店 | 162.5 | 75700 | 2 | 37.85 |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先付后用。原租赁合同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止。 | |
| 标的2 | 桂阳县龙潭街道 文化路门面95-4、95-5 | 1层 | 商业 | 混合 | 餐饮店 | 106.6 | 58800 | 2 | 29.4 | ||
| 标的3 | 桂阳县龙潭街道 文化路门面95-6 | 1层 | 商业 | 混合 | 南杂店 | 32.09 | 9200 | 2 | 4.6 | ||
| 标的4 | 桂阳县龙潭街道 文化路门面2层 | 2层 | 商业 | 混合 | 舞蹈室 | 827.57 | 87400 | 2 | 43.7 | ||
| 标的5 | 桂阳县龙潭街道 文化路门面3层 | 3层 | 商业 | 混合 | 人力资源 | 842.85 | 75900 | 2 | 37.95 | ||
| 标的6 | 桂阳县龙潭街道 文化路门面95-7、95-8 | 1层 | 商业 | 混合 | 药店 | 114.4 | 62500 | 2 | 31.25 | ||
| 标的7 | 桂阳县龙潭街道 文化路门面95-(11-16) | 1层 | 商业 | 混合 | 餐饮店 | 312 | 242600 | 5 | 121.3 | ||
| 2层 | 商业 | 混合 | 827.57 | ||||||||
| 3层 | 商业 | 混合 | 842.85 | ||||||||
| 标的8 | 桂阳县龙潭街道 文化路门面95-17、95-18 | 1层 | 商业 | 混合 | 商行 | 110.5 | 58300 | 2 | 29.15 | ||
| 标的9 | 桂阳县龙潭街道 文化路门面95-19、95-20、95-21 | 1层 | 商业 | 混合 | 便利店 | 169 | 72000 | 2 | 36 | ||
| 合计 | 4,347.93 | 742400 | 371.2 | ||||||||
| 文档附件: |
| 桂阳县龙潭街道文化路门面招租(郴公产告字〔2026〕第177号)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