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朔黄铁路肃宁公司、机辆公司2026-2027年绿化养护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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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朔黄铁路肃宁公司、机辆公司2026-2027年绿化养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朔黄铁路肃宁公司、机辆公司2026-2027年绿化养护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502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5021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昊 电话:010-57337545
邮箱:1211176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朔黄铁路肃宁公司、机辆公司2026-2027年绿化养护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502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5021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北京精管家智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江苏优必优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26.260877 | 224.533696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 | 1、大唐国际北京物业服务项目、湖北联投物业有限公司、2026年4月25日 2、滦平县05鑫港小区物业服务项目、05鑫港小区业委会、2024年9月29日 3、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北京北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1日 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1月21日 5、新大都园区保洁绿化服务项目、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都饭店、2026年4月20日 | 1、国网浮梁供电2026年绿植绿化布置及绿化带养护服务、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浮梁县供电分公司、2026.2.10 2、国网江苏常州变运2025年220kV湖变智慧站绿化维护服务、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2025.4.8 3、国网三河市供电公司2026年绿化养护服务、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三河市供电分公司、2025.10.28 4、国网赣州智源2026年度生产办公场所、物业小区及赣甸大厦绿地养护服务、赣州智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26.1.28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105021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昊 电话:010-57337545
邮箱:1211176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