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安徽公司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基建工程项目辅助管理系统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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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安徽公司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基建工程项目辅助管理系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安徽公司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基建工程项目辅助管理系统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513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513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义琛 电话:025-86728604
邮箱:2004675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安徽公司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基建工程项目辅助管理系统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513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5138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北京北斗兴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97.000000 | 75.00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业绩 | 1、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基建辅助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7月24日 2、国能保定蠡县热电联产项目 2×350MW 机组基建项目管理平台采购合同、国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7月28日 3、宁夏电力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服务项目、国能数智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2024年8月17日 4、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基建工程辅助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0日 5、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总体院及气化和公辅系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基建管理信息系统采购合同、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9月8日 6、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大型工程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14日 | 1、基建MIS及智慧工地系统采购、中煤电气有限公司、2025年9月24日 2、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国安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机组项目全厂MIS及一体化管控平台、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5月28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605138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义琛 电话:025-86728604
邮箱:2004675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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