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普安法院购买执法记录仪15台竞价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普安法院购买执法记录仪15台
项目编号:6202607226866077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朋 18008594169
BIDDING 报价起止时间:2026-07-22 08:37 - 2026-07-23 18:00
采购单位:普安县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需求品牌 |
| 执法记录仪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执法记录仪;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核心参数:详见清单; | 15个 | 270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执法记录仪竞价参数(1)(1).xls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贵州省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普安县 南湖街道 普安县人民法院地瓜法庭、青山法庭
送货
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商务要求 | 1:采购执法记录仪为保障产品品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人需提供以下生产厂家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由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基《GA/T947.2-2015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标准出具的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是公安部《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GA/T947-2011、GA/T 947-2015两项行业标准认证起草单位。 3、所投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正品,不接受翻新和改装,设备参数需全部满足需求,不接受类似或近似产品投标,因项目急需用成交后3天内供货调试安装完毕,不接受分批供货。请准确填写响应需求信息及价格。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不符合需求标准、不符合技术参数、服务要求不能实质性响应需求的,不能按时供货的,采购人可以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前请确定能够满足本次竞价供货要求,若存在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时交货,不按合同履行等行为的,将追究违约责任,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4、对于未按附件要求和商务要求提供报价材料的视为不满足报价要求,对于中标后不能按时按参数供货的供应商,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本单位有权直接取消订单重新采购并给予差评同时向云平台投诉。 5、对于向我单位提供伪劣仿冒产品或虚假证明材料,参与竟价后又不能要求履行的供应商,本单位将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进行投诉至采购平台和财政厅,并上报贵州省采购管理部门依法拉入黑名单,不再接受后续的供货与所有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