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山东渤海油田山东、天津海事局辖区钻井平台钻完修井作业以及拖航作业通航安全咨询服务公告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渤海油田山东、天津海事局辖区钻井平台钻完修井作业以及拖航作业通航安全咨询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7月21日17:00:00)至(2026年07月28日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有限公司物装采购中心天津采办部
2026年07月21日16:00:00
2026-07-21 17:00:002026-07-28 17:00:00
意见反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渤海油田山东、天津海事局辖区钻井平台钻完修井作业以及拖航作业通航安全咨询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渤海油田山东、天津海事局辖区钻井平台钻完修井作业以及拖航作业通航安全咨询服务 | 采购范围:渤海油田山东、天津海事局辖区内钻完修井作业以及拖航作业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和重点水域附近的钻井工程通航安全影响咨询服务。 技术要求: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与技术评审管理办法》(海通航[2025]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等相关规定,钻井平台钻完修井作业和拖航作业前需编制通航安全保障方案。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是降低因涉水工程建设影响通航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涉水工程获得立项审批的必备条件,也是保障整个钻井平台拖航作业工程水域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现场踏勘、调研等方式充分了解通航环境,依据船舶交通现状,分析通航安全影响及风险提出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钻井平台钻完修井作业和拖航作业前编制通航安全保障方案。通过现场踏勘、调研等方式充分了解通航环境,依据船舶交通现状,分析通航安全影响及风险,提出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 2.对重点水域附近井位所在海域通航环境和管理现状进行评估,分析重点水域附近的钻井工程对通航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并对重点水域附近的钻井工程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最终提出针对性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建议,消除或缓解对海上交通安全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配备监控系统、设置航标、配备施工警戒船等。 | 2026年8月 |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业绩: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供应商应具有以下业绩:1)至少1项钻井平台钻完修井作业或拖航作业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业绩;2)至少1项钻井工程或油气田开发通航安全影响咨询报告编制业绩。并提交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描述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日期页复印件和发票。 4.设备:供应商应自有能够用于开展项目研究的大型航海操纵模拟器设备(需提供自有设备证明材料或发票)。 5.研发能力:供应商在通航安全、航海技术或海洋工程等相关领域应具有较好的研发能力,近三年内曾获得过至少一项省部级及以上政府一等奖或二等奖,或者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或二等奖(供应商单位需为第一完成单位并提供相关获奖证明)。 | |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7月21日17:00:00)至(2026年07月28日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有限公司物装采购中心天津采办部
2026年07月21日16:00:00
2026-07-21 17:00:002026-07-28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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