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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街角路侧小微空间改造工程(第四批)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SZ2600757-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角路侧小微空间改造工程(第四批)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以(项目审批文号:玄建字[2026]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玄武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玄武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
2.2 招标范围:街角路侧小微空间改造工程(第四批)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222,839.86元
2.5 工程规模:本工程涉及五个点位,分别为韩恢墓旁绿地、龙宫路侧分带、龙宫东路口袋公园、成贤街侧分带以及四牌楼侧分带。其中,韩恢墓旁绿地改造面积约为4506m2,龙宫路侧分带改造面积约为5692m2,龙宫东路口袋公园改造面积约为1408m2,成贤街侧分带改造面积约为352m2,四牌楼侧分带改造面积约为110m2,五个点面积共计12068m2。实施内容主要为范围内小微空间绿地整体环境提升,现状景观绿化提升等。
2.6 工程类型:市政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资质条件: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企业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6年1月-2026年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
(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8)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担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1)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其他。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8-11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50.00 分
(2)技术标:41.00 分
(3)商务标:9.00 分
(4)其他:0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自行提供报价打分算法,如下,
| 2.3.3
(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以所有有效投标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50分,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2分,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以此类推,不足部分按插入法计分(保留两位小数)。注: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不因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2)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总页数要求:80页
对超过限制总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不超过不扣分,最多扣10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以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的总体概述的综合性、合理性评价。
(0~7.00) |
(优=7.00;良=6.30;中=5.60;差=4.90;无=0) | 7.00
| 以投标人对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0~7.00) |
(优=7.00;良=6.30;中=5.60;差=4.90;无=0) | 7.00
| 以投标人对项目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的完备性进行综合评审。
(0~7.00) |
(优=7.00;良=6.30;中=5.60;差=4.90;无=0) | 7.00
| 以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涉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
(0~7.00) |
(优=7.00;良=6.30;中=5.60;差=4.90;无=0) | 7.00
| 以投标人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
(0~7.00) |
(优=7.00;良=6.30;中=5.60;差=4.90;无=0) | 7.00
| 投标人在本项目所提供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0~6.00) |
(优=6.00;良=5.40;中=4.80;差=4.20;无=0) | 6.00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2.3.3
(3)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企业业绩
(0~9.00) |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此项最多得9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类型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其他证明材料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施工费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9.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2.3.3
(4) | 其他评分标准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
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
联系电话: 0512-58188512
(4)国信CA
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玄武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 48 号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
|
联系人: | 杨浩 |
联系人: | 古南明
| 电话: | 025-85351008 | 电话: | 1825209534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单位自行监管(电话:025-85351008)
招标文件
12320100302638405F
E3201001831003026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