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场集团安检设备更新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新疆机场集团安检设备更新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机场集团安检设备更新项目一标段,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检设备更新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2交货地点: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区内各支线机场,具体交货位置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指定。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工作,货物可分批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民航行业现行有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进口品牌产品可由国外制造商或中国区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近三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说明:1) 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2)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当年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3)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但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交原件;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安全检查类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需包含首页、签署页、供货内容页或供货清单页,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的媒介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王晓涛、崔毅(异议联系人)
电话:0991-7521058、18599029200(异议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 1341 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联系人:周盾、李婵、王嵩
电话:15509947901 、13345398856
附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机场集团安检设备更新项目一标段,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检设备更新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 1 | 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 | 18台 |
| 2 | 车底检查仪 | 4台 |
| 3 | 内爆式防爆罐 | 53台 |
| 4 | 防爆毯 | 12套 |
2.2交货地点: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区内各支线机场,具体交货位置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指定。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工作,货物可分批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民航行业现行有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进口品牌产品可由国外制造商或中国区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近三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说明:1) 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2)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当年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3)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但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交原件;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安全检查类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需包含首页、签署页、供货内容页或供货清单页,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的媒介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王晓涛、崔毅(异议联系人)
电话:0991-7521058、18599029200(异议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 1341 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联系人:周盾、李婵、王嵩
电话:15509947901 、1334539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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