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警察学院学员宿舍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梅园二栋施工中标候选人二次公示
项目详情
拟中标候选人二次公示
如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投诉。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警察学院
联系电话:025-85878718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9895869599
行政监管部门: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025-85698349
12320100302638405F
E3201001831002851002001


| 项目编号 | E3201001831002851002 |
| 项目名称 | 南京警察学院学员宿舍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 |
| 标段编号 | QXFJ2600590-02SG-GHa01 |
| 标段名称 | 梅园二栋施工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拟中标候选人 | 南京松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4420545.02 |
| 项目负责人 | 丁海霞 |
| 重新公示原因及理由 | 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单位提出的异议,经原评标委员会复议,复议结论如下: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华总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根据招标文件,安徽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乐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费金星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根据招标文件,安徽乐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现按照原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进行中标候选人二次公示。 |
| 备注 |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 公示发布之日起,至结束之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
| 招标人 | 南京警察学院 |
| 日期 | 2026-07-21 |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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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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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管部门: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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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100183100285100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