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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7-2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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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已由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霸发改投资【2026】109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招标人为: 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再生水管网项目输配水管网总长度85.96km,年可供应再生水600万m3,建设江水直供项目供水主管长度78.66km,年可消纳引江水800万m3, 主要材质为PE100管(De63~De200)及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DN300~DN800)。工程新建检修井39座,排气阀井72座,排泥阀井63座,一体化加压泵站2座。
2.2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
2.3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是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水土保持工程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等内容。
(2)工程施工: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建安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不包含独立费、基本预备费)、水土保持工程(不包含独立费、基本预备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0个月。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5)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3.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技术结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07月22日08:30至2026年07月28日17:00 时(北京时间)。
5.4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 其他公示内容
9.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全省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技术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2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磊;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266号(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316-7285833。
10.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异议受理人:王泽斌,异议受理电话:0311-83086836,异议提出方式: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邮箱:hbzb2@163.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话:0316-7286919
电子邮箱:67032049@qq.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分散异地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霸州市行政中心大楼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
邮编:0657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宋工  
联系人:王泽斌
电话:0316-7286912  电话:0311-83086832/1860326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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