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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生态设计小镇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比选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
发布时间:2026-07-2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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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广州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应答人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生态设计小镇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
(三)含税最高限价:195.93万元。
(四)项目类别:施工类
(五)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
(六)工期:项目建设期6个月,为2026年7月至2026年12月。项目建设分为立项(备案)、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
1.立项阶段,2026年7月-8月;
2.招标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2026年8月;
3.施工阶段:2026年9月—2026年11月;
4.验收阶段,2026年12月。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生态设计小镇配套建设新能源配套设施,项目主要新增1台高压10kV、1000kVA变压器,建设1台600kW分体式一拖十直流充电桩,1台360kW一体式一拖二直流充电桩,可提供2个重卡终端、10个快充终端。同时,建设车棚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一座,覆盖800平方米,装机电量为226.8kW。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变压器、充电桩工程、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工程、室外管线工程等。
具体承包范围最终以比选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合同为准,且包括采购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采购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应答人不得有异议。
(八)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应答,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采购人发布比选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应答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九)应答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名,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名。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应答人(若为联合体应答,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应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应答人(若为联合体应答,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应答人(若为联合体应答,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应答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应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应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②国内应答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应答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④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应答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应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答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应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应答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应答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应答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应答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应答人为中标候选人的,应答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应答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应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应答人单位注册。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应答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应答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应答人为中标候选人的,应答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应答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应答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应答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应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6.关于联合体应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中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应答协议(按格式5.3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应答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应答,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应答。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应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应答将被拒绝。
②应答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2026年6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③组成联合体的应答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应答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应答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应答人”、“应答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7.其他要求:
①应答人在参与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破产或被停止营业等异常状态【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信用信息报告】。
②应答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应答的(提供《应答承诺函》)。
(二)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应答人。
三、登记及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比选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7日00时00分。
(二)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登记。应答人须在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并进行本项目的报名登记。平台网址:https:/www.gzsun.com.cn/。
(2)成功办理报名登记的应答人请按照平台提示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三)比选文件售价: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答人无需提交保证金。

四、应答人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应答文件。应答人参加应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应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比选文件的,应答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比选文件来制作电子应答文件。
3. 应答人需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应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应答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 应答人上传应答文件和解密应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应答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应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应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应答文件,因应答人自身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应答文件;因应答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应答文件。如解密失败,应答人可在应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 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应答人进行项目应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应答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应答人准备应答文件和递交应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现场考察及采购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一)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广州从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从化城投”
网络(https:/www.chinabidding.cn/)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
(二)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
七、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唱价地点
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应答文件。
2.应答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8月3日10时00分至2026年8月3日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应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应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唱价结果,应答人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唱价情况。
3.唱价地点:在线唱价。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环市东路206号之四自编108室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0-62160193/15013339192
(二)采购代理
采购代理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联系人:池工、王工
联系电话:020-85530825/15626296230
九、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本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20-89160590
 
 
 
采购人:广州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7月22日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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