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信息安全基础能力研究验证服务采购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
项目详情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202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信息安全基础能力研究验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本次拟采购信息安全系统远程检测服务,①基础能力的基本功能、性能开展能力验证:对企业IDC/ISP、互联网专线、云、CDN、域名5套信安系统抽测项目基础数据核查和功能拨测共5次,根据返回结果进行功能和数据的核验;②系统运行及覆盖情况测试评估:对企业系统运行及覆盖情况进行测试评估共5次,反馈评估结果,并协助问题整改。
1.2 采购预算:74万元(不含增值税)。
1.3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系统咨询并提交报告;
1.4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市;
1.5 项目类型:服务;
1.6 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2.供应商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在《部门专题会会议纪要(2026年4月30日)》中明确核准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
(2)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五)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情形,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由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既是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有效检测单位,对系统功能的评估标准及评估重点具有更好的理解与指导,能有效提升采购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运行稳定性、数据准确性和对接有效性;同时也基于保密及服务的延续性,故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进行直接采购。
(3)本项目是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属于非依法招标项目。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五)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情形,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由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既是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有效检测单位,对系统功能的评估标准及评估重点具有更好的理解与指导,能有效提升采购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运行稳定性、数据准确性和对接有效性;同时也基于保密及服务的延续性,故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进行直接采购。
(2)本项目是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属于非依法招标项目。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资格条件: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④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⑤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风险评估或安全设计与集成),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邀请函发出之前(发出当日不计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案例至少一个。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①合同关键页+订单关键页+订单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②合同关键页+结算证明关键页+结算证明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③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所有】发票扫描件,关键页指首页、采购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等;
(2)业绩时间计取:①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日期、②订单或结算证明签署日期、③发票开具日期,均须在2023年7月1日至本本项目邀请函发出之前(发出当日不计入)。
(5)信誉要求:①未处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6年7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6)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2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示期限
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4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含接受异议)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城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兰春虎、潘新阳、张紫琼
联系人及电话:潘新阳13095022466
电子邮件:panxinyang_xm@cicdi.cn
监督部门:中共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6166016(24小时录音电话)
监督邮箱:xjs-jiancha@chinaunicom.cn
附件: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本次拟采购信息安全系统远程检测服务,①基础能力的基本功能、性能开展能力验证:对企业IDC/ISP、互联网专线、云、CDN、域名5套信安系统抽测项目基础数据核查和功能拨测共5次,根据返回结果进行功能和数据的核验;②系统运行及覆盖情况测试评估:对企业系统运行及覆盖情况进行测试评估共5次,反馈评估结果,并协助问题整改。
1.2 采购预算:74万元(不含增值税)。
1.3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系统咨询并提交报告;
1.4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市;
1.5 项目类型:服务;
1.6 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2.供应商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在《部门专题会会议纪要(2026年4月30日)》中明确核准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
(2)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五)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情形,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由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既是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有效检测单位,对系统功能的评估标准及评估重点具有更好的理解与指导,能有效提升采购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运行稳定性、数据准确性和对接有效性;同时也基于保密及服务的延续性,故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进行直接采购。
(3)本项目是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属于非依法招标项目。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五)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情形,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由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既是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有效检测单位,对系统功能的评估标准及评估重点具有更好的理解与指导,能有效提升采购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运行稳定性、数据准确性和对接有效性;同时也基于保密及服务的延续性,故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进行直接采购。
(2)本项目是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属于非依法招标项目。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资格条件: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④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⑤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风险评估或安全设计与集成),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邀请函发出之前(发出当日不计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案例至少一个。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①合同关键页+订单关键页+订单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②合同关键页+结算证明关键页+结算证明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③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所有】发票扫描件,关键页指首页、采购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等;
(2)业绩时间计取:①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日期、②订单或结算证明签署日期、③发票开具日期,均须在2023年7月1日至本本项目邀请函发出之前(发出当日不计入)。
(5)信誉要求:①未处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6年7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6)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2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示期限
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4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含接受异议)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城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兰春虎、潘新阳、张紫琼
联系人及电话:潘新阳13095022466
电子邮件:panxinyang_xm@cicdi.cn
监督部门:中共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6166016(24小时录音电话)
监督邮箱:xjs-jiancha@chinaun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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