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江安经开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安县阳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2
致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安经开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安县阳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做出以下更正,现发布本项目补遗文件02。
一、将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1.1内招标人为:安江新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更正为:江安新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1日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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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江安经开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安县阳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2
致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安经开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安县阳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做出以下更正,现发布本项目补遗文件02。
一、将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1.1内招标人为:安江新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更正为:江安新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1日
江安经开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安县阳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补遗文件017E45DCFC-32C5-495F-825C-C79BE2B640EF发布时间:2026-07-06 17:54:16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江安经开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安县阳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1
致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安经开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安县阳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做出以下更正,现发布本项目补遗文件01。
一、将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1)设计单位业绩9分设计业绩:满足资格业绩得3分,近3年(2023年4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个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加3分,本小项最多得9分。(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图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出具施工图审图报告的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勘察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同一合同中同时承担了勘察和设计工作,则应分别计一个设计业绩和一个勘察业绩。
更正为:设计单位业绩9分设计业绩:满足资格业绩得3分,近3年(2023年4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个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加3分,本小项最多得9分。(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图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出具施工图审图报告的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勘察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同一合同中同时承担了勘察和设计工作,则应分别计一个设计业绩和一个勘察业绩。
二、将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1)设计单位人员配置
:1、项目负责人1名(设计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得 2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②2023年4月1日至今,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个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图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出具施工图审图报告的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更正为:设计单位人员配置
:1、项目负责人1名(设计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得 2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②2023年4月1日至今,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个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图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出具施工图审图报告的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人: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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