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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灵璧县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灵璧县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灵璧县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LBGC202603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灵璧县公房管理所(灵璧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灵璧县公房管理所(灵璧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邱军 0557-602249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美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中路荷丰楼3B
联系人及电话
周美好 1869758007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星纪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森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宿州翔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宿州众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新都市华庭西区36 号楼1201-1206 室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西南奇石大市场对面奇石小镇19幢902室、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工业园区宏联路东段右转60 米
联合体牵头人:灵璧县龙山茂和商业广场 1#楼 1401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云谷路266号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灵城花园街中段
联合体成员: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与维明大街交口盛世大厦A座24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投标报价(费率%/元)
94.79%(约46153630.16 元)
94.93%(约46221796.72 元)
94.88%(约46197451.52 元)
工期(日历天)
210
210
210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
姓名
梁浩
谢玉桃
程仲楼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 2342021202116246
皖 1342024202500833
皖2342007200803708
设计负责人
姓名
李飞
陆秋子
陈志国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215300711
20213400953
20093400424
综合评估得分
94.74
89.58
89.20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4日
招标代理费
157719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灵璧县钟灵大道广场西路交口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管股 0557-6038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