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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东建设黄小改扩建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试验检测招标XHJGJC-1标段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湖北
发布时间:2026-07-2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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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12GL-129004001
1. 招标条件
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黄小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建设规模: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小池互通,接拟改扩建的福银高速公路分路互通至小池互通段,经孔垄镇、龙感湖管理区、濯港镇,止于黄梅枢纽互通,接拟改扩建的福银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与沪渝高速共线),路线全长约25.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原位改扩建小池、龙感湖2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试验检测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交工质量检测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不含桥梁荷载试验)、绿化工程等进行交工检测(不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包括对工程实体、外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提交交工检测报告(交工检测报告须通过招标人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配合招标人开展交工、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XHJGJC-1标段。
计划工期: 9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8–20。
合同估算价: 150 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全部工作止,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母体机构及为上述单位提供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的法人单位(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黄小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西段
邮    编:436001
联 系 人:赵水学
电    话:0714-3091706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22层
邮    编:430030
项目负责人:王中强、胡健平、潘梦夏
电    话:027-83608053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    话:027-83460346
传    真:027-83460346
邮政编码:430030
2026年7月21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XHJGJC-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同时提供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格)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XHJGJC-1
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载明交工验收完成时间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交工验收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5、按合同数量计算业绩数量。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XHJGJC-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XHJGJC-1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条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条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
(1)有效的职称证的扫描件。
(2)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的扫描件;
(3)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人员任职情况,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按合同数量计算业绩数量。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在本次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名称、质量检测(或同时提供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中投标人名称、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7
技术暗标
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页眉;
(2)技术建议书中页脚出现了除页码以外的其他内容;
(3)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投标人的名称;
(4)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8
资格评审标准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同时提供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格)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
(1)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2)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0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载明交工验收完成时间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交工验收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6、按合同数量计算业绩数量。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12
主要人员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条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2、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条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书证明材料应附:
(1)有效的职称证的扫描件。
(2)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的扫描件;
(3)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业绩证明材料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人员任职情况,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6、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7、按合同数量计算业绩数量。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3
存在的其他情形
(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为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母体机构及为上述单位提供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的法人单位(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14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5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6
/
存在的其他情形
(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5)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附表1本项目代建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母体机构及为上述单位提供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的法人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湖北交投鄂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4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6
湖北天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7
北京交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9
湖北中南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0
湖北交建检测有限公司
11
湖北中精衡建筑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2
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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