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县国资局出资企业房屋土地出租管理办法》要求,经集团公司批准,拟将秭归县茅坪镇南郡大道15号江山景秀5号楼3套商业用房的经营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及房屋用途
招租标的:秭归县茅坪镇南郡大道15号江山景秀5号楼3套商业用房的租赁权。
以该房屋的现状对其1-5年期租赁权进行竞租,具体情况如下:
坐落及房号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江山景秀5-105
| 95.11
| 1-5
| 26000
|
江山景秀5-106
| 145.19
| 1-5
|
江山景秀5-107-1
| 84.26
| 1-5
|
房屋租赁用途:可用于办公、商贸等,不能用于废品回收、餐饮、汽车修理、KTV等污染严重及扰民的行业。
二、租赁时间
租赁期限1-5年,租金缴纳方式为一年/半年缴纳。若租赁期满后继续出租的,出租方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承租方接受评估价的可以继续承租,若承租方不接受评估价的,出租方收回租赁资产重新按程序进行招租。
三、招租方式
采用现场竞价的公开招租方式,竞价时,竞价人在招租方确定的标的额基础上,每次报价以1元/㎡·月为单位递增(不设上限报价)。
四、承租人的确立
根据竞租人的最终报价,以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为中标承租。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支付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法人资格和良好财务状况的单位;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四)符合招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有意承租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按以下要求报名,填写竞租申请书(申请书中必须注明其租赁用途)并签订竞租协议。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3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秭归县茅坪镇楚元控股集团大楼5楼510;
(三)竞租保证金:按上表相应金额支付,且一次性支付。
(四)
联系人: 朱振华 ; 电话:13477860226
七、具体实施办法详询秭归县楚元能源有限公司,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车管所综合楼。
八、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2026年 7月 31日 9时
竞租地点:秭归县茅坪镇楚元控股集团大楼5楼510。
九、特别告知
意向承租人进入招租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秭归县楚元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