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委托,郎溪县(2026-2029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经营权(第七批)项目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郎溪县(2026-2029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经营权(第七批)
二、项目编号:LXX-CQ-JJ-2026014
三、项目基本情况:本次网络竞价标的为郎溪县(2026-2029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经营权(第七批),网点经营期限为叁年,自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止,详情见本公告附件《标的清单》。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拟用经营场所必须满足《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并经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通过,并出具《初审合格意见书》。
3. 意向竞买人在本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17时止(过期一律不予受理)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营场所审查申请,具体按照《郎溪县(2026年-2029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见本公告附件)规定办理。
4. 竞买人于2026年7月31日16时前须凭《初审合格意见书》、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或经营者的房产证与郎溪县应急管理局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权出让协议书》。
5.竞买申请人凭《初审合格意见书》按要求参与竞买。一份《初审合格意见书》只能竞得一处郎溪县(2026-2029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叁年期限经营权。若竞买人已凭该《初审合格意见书》竞得相应标的,其再次凭该《初审合格意见书》报名参与其他标的竞买的视为无效,竞买申请不予审核通过。
五、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7时30分止。
3.竞买申请材料:竞买人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可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皖事通等登录方式):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3)《初审合格意见书》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或经营者的房产证复印件;
(5)《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权出让协议书》签订回执;
(6)授权竞买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可选择CA登录或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3)《初审合格意见书》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或经营者的房产证复印件;
(5)《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权出让协议书》签订回执;
(6)授权竞买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及相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6时,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本公告账户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号:93400501000272002202028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请各竞买人在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向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和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4.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要求:
(1)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付清第一年出让价款及佣金后,经出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七、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6时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八、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 标的信息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1-2号标的,详情见本公告附件《标的清单》
| 2026年8月6日15:00至2026年8月7日15:00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九、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出让价款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到宣城锦泰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权出让协议书》支付出让价款(样本见附件)。
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权出让协议书》支付出让价款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
一、其他事项: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需按总成交价(叁年期限总额)的百分之一点八向宣城锦泰拍卖有限公司支付佣金。
2.网络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权出让协议书》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未竞得人前期签订的协议自动终止。
3.取得经营权的竞得人(主要负责人)及拟聘请销售人员,应参加郎溪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明确的安全条件执行。
5.网络竞价系统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0512-5818-8013。
6.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及其附件,一经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默认标的现状(含实物状况、权证现状、权利现状、瑕疵因素),完全同意并接受本交易公告、《标的清单》、《网络竞价须知》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权出让协议书》(样本)中所有条款。
十
二、联系地址: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郎溪县财政局一楼)
联系人:13335637177 周女士
宣城锦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标的清单(第七批).pdf
网络竞价须知.pdf
郎溪县(2026年-2029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pdf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权出让协议书(样本).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