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资源池配套磁阵硬盘扩容货物采购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
项目详情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202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资源池配套磁阵硬盘扩容货物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资源池配套磁阵硬盘扩容货物采购项目,拟采购64块SAS SSD/3.84TB企业级磁阵硬盘。
1.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1280000.00元;
1.3资金性质:固定资产投资;
1.4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布署服务、测试、验收及上线稳定运行;
1.5供货地点:乌鲁木齐市;
1.6项目类型:货物;
1.7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8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以及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名称
2.1拟定直接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3年6月1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邀请函发布之前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同类指:磁阵新建及扩容类)项目业绩至少1份;
备注:①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固定金额合同,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和服务内容,同时须包括首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内无金额内容,则须提供相应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合同名称或合同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同时提供合同和发票,则以发票金额为准;②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协议下相应订单(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或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发票(金额则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须包含协议名称或协议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同时提供框架协议+订单+发票,金额则以发票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框架协议下所有订单和发票计算为1个业绩)。
(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3年6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5)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一)本项目在《2026年中国联通新疆资源池配套磁阵硬盘扩容采购采购方式论证会会议纪要》中核准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
(二)《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本项目华为作为现网磁盘阵列设备的建设厂家,熟悉现有网络架构和技术细节,能够确保磁阵与现有网络的平滑对接,最大程度地继承现有业务配置和数据,减少业务中断风险。华为磁盘阵列扩容原厂硬盘,在磁阵涉及的业务部署与其对接等方面,可以避免因对接异厂家设备而降低对接成本和风险,有利于工程快速推进。从原厂家华为采购硬盘,可以明确华为作为整体磁盘阵列的主要责任方,便于在出现问题时进行责任追溯和解决,减少因多方参与导致的责任不清问题,因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需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一)本项目在《2026年中国联通新疆资源池配套磁阵硬盘扩容采购采购方式论证会会议纪要》中核准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
(二)《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本项目华为作为现网磁盘阵列设备的建设厂家,熟悉现有网络架构和技术细节,能够确保磁阵与现有网络的平滑对接,最大程度地继承现有业务配置和数据,减少业务中断风险。华为磁盘阵列扩容原厂硬盘,在磁阵涉及的业务部署与其对接等方面,可以避免因对接异厂家设备而降低对接成本和风险,有利于工程快速推进。从原厂家华为采购硬盘,可以明确华为作为整体磁盘阵列的主要责任方,便于在出现问题时进行责任追溯和解决,减少因多方参与导致的责任不清问题,因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需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三)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接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4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直接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人:伍文海、刘迪、俞文秀、王杰、刘永昌、张团团、李永梅、姚锐锐
电话:15099671015
电子邮件:983624392@qq.com
监督部门:中共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6166016(24小时录音电话)
监督邮箱:xjs-jiancha@chinaunicom.cn
附件: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资源池配套磁阵硬盘扩容货物采购项目,拟采购64块SAS SSD/3.84TB企业级磁阵硬盘。
1.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1280000.00元;
1.3资金性质:固定资产投资;
1.4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布署服务、测试、验收及上线稳定运行;
1.5供货地点:乌鲁木齐市;
1.6项目类型:货物;
1.7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8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以及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名称
2.1拟定直接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3年6月1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邀请函发布之前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同类指:磁阵新建及扩容类)项目业绩至少1份;
备注:①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固定金额合同,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和服务内容,同时须包括首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内无金额内容,则须提供相应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合同名称或合同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同时提供合同和发票,则以发票金额为准;②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协议下相应订单(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或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发票(金额则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须包含协议名称或协议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同时提供框架协议+订单+发票,金额则以发票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框架协议下所有订单和发票计算为1个业绩)。
(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3年6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5)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一)本项目在《2026年中国联通新疆资源池配套磁阵硬盘扩容采购采购方式论证会会议纪要》中核准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
(二)《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本项目华为作为现网磁盘阵列设备的建设厂家,熟悉现有网络架构和技术细节,能够确保磁阵与现有网络的平滑对接,最大程度地继承现有业务配置和数据,减少业务中断风险。华为磁盘阵列扩容原厂硬盘,在磁阵涉及的业务部署与其对接等方面,可以避免因对接异厂家设备而降低对接成本和风险,有利于工程快速推进。从原厂家华为采购硬盘,可以明确华为作为整体磁盘阵列的主要责任方,便于在出现问题时进行责任追溯和解决,减少因多方参与导致的责任不清问题,因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需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一)本项目在《2026年中国联通新疆资源池配套磁阵硬盘扩容采购采购方式论证会会议纪要》中核准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
(二)《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本项目华为作为现网磁盘阵列设备的建设厂家,熟悉现有网络架构和技术细节,能够确保磁阵与现有网络的平滑对接,最大程度地继承现有业务配置和数据,减少业务中断风险。华为磁盘阵列扩容原厂硬盘,在磁阵涉及的业务部署与其对接等方面,可以避免因对接异厂家设备而降低对接成本和风险,有利于工程快速推进。从原厂家华为采购硬盘,可以明确华为作为整体磁盘阵列的主要责任方,便于在出现问题时进行责任追溯和解决,减少因多方参与导致的责任不清问题,因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需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三)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接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4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直接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人:伍文海、刘迪、俞文秀、王杰、刘永昌、张团团、李永梅、姚锐锐
电话:15099671015
电子邮件:983624392@qq.com
监督部门:中共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6166016(24小时录音电话)
监督邮箱:xjs-jiancha@chinaun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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