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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15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组织排放技改项目渗滤液站和分选厂房化学洗涤装置及植物液喷洒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15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组织排放技改项目渗滤液站和分选厂房化学洗涤装置及植物液喷洒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15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组织排放技改项目渗滤液站和分选厂房化学洗涤装置及植物液喷洒系统
2.标段(包)编号:2026060100003900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组织人(招标人):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5.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现有三台150吨/日垃圾焚烧炉,日焚烧处理能力为450吨。项目占地42620平方米,厂房面积11820平方米,投资1.99亿元。项目于2002年12月开工建设,2004年10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已运行20余年,截至2024年底共处置生活垃圾357.6万吨,减少碳排放39.3万吨,余热发电上网7.5亿千瓦时。
7.采购内容:渗滤液站和分选厂房化学洗涤装置及植物液喷洒系统采购项目基础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等范围。具体工程范围及界限划分详见技术协议(技术规范书)。
8.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技改工作投产运行,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浙江省杭州市项目所在地,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内容
1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财务要求
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度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4
业绩要求
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化学洗涤装置或类似工艺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内容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数量必须为2,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必须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为本次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招标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在人员、设备、资金、质量保证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 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3) 联合体及/或其成员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 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7
其他要求
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2.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7.3.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装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函)。 7.5.
(1)与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交易的且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考核评价不合格或“灰名单”;
(2)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
(3)被列入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 被列入上述
(1)
(2)
(3)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参与项目。
13.招标文件的获取
1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7-21 00:00:00 ~ 2026-07-31 23:59:59
1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投标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8-11 10:00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7062.0元
16.2接收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 0200042019200063939
17.平台操作说明
17.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招标文件获取。
17.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慧采云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慧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
17.3慧采云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18.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发布。
19.异议与投诉受理
19.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19.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受理机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经理
联系方式:010-83052190
2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集团大厦16层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二层西侧

联系人:闫飞

联系人:马一鸣
电话:18301126113
电话:010-68777753
邮箱:19308735@qq.com
邮箱:mayiming@cweme.com


附件:
20260601000039002公开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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