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华山片区10kV佳临I/II/III/IV线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项目概况:济南市历城区华山片区二环东路以东、鹊华大道以南 2.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相关设计(含供电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包含完成供电公司验收)、送电、保修、移交、配合相关协调工作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含主管部门报批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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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须提供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10KV以下)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1日止(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或同时具有①单项合同额125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类似业绩②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类似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相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对应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主体应与联合体分工单位一致;同一专业(承担设计/施工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联合体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个成员承担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分工占合同总工作量的比例)作为权重,加权折算各个成员的认定指标,各个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认定指标,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认定结果。】;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 (1)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1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标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