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法律文件代理服务 | 采购需求名称:法律文件代理服务 采购需求数量:1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本次采购旨在通过引入专业第三方法律服务力量,补足采购人商事仲裁业务辅助人员缺口,规范仲裁案件全流程办理工作,全面提升商事仲裁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与高效性,规避程序性法律风险。本项目服务聚焦商事仲裁配套辅助工作,核心承接仲裁案件程序性事务处理、各类法律文件草拟校对、庭审专项辅助、案件卷宗整理归档等重点工作,有效分担采购人日常商事仲裁事务压力。服务覆盖商事仲裁案件调解、立案、送达、庭前筹备、庭审开展、结案归档等全业务链条,保障各项辅助事务规范落地、零差错推进。为各类商事纠纷高效化解提供坚实的配套服务支撑。 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数量及方式:服务提供方须指派3名工作人员按照法定工作时间,采用坐班方式到六盘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立案、送达、开庭、装档、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服务。 (二)服务时间:3年。合同1年1签,如合同期满对服务考核不合格或因政策变动等原因不再需要购买服务六盘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可在合同期满后选择不再续签。 (三)购买服务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模式购买服务。 (四)参与磋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应提供的3名服务人员,需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需在22-35岁之间。具备民商事仲裁办案辅助性事务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优先。 3.供应商及指派人员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其他要求: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工作人员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得指派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正在履行其他劳务合同或法律明令禁止的无法履行本次合同的人员。项目服务严禁转包分包,需配备固定专职团队,人员变动及时报备交接,保障服务连续性与稳定性。 | 18.000000 | 2026年0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