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KC-20260721110242-83601
二、合同名称: 漠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7-232701-096999
四、项目名称: 漠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漠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黑龙江省天兴安岭地区漠河市保健路2号
联系方式:18604579267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中心支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长虹社区西岭综合市场2号楼(1层3号、4层1号)
联系方式:138457726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和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险分为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等。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辆
主要标的单价:2752.6700元
合同金额:0.275267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大兴安岭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7-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7-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6328cb6f453102812f9a255a23b31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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