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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海陵区2026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施工02标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陵区2026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关于海陵区2026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确定,项目法人为海陵区水系生态治理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陵区2026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施工02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境内,涉及城西街道、城东街道、九龙镇、罡杨镇、华港镇。
2.2项目概况:
海陵区2026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6.65km,其中穿心港1.10km,双舍庄后河0.65km,孙西河1.90km,东大河0.80km,五子河2.20km;河道新建护岸5.08km,其中穿心港新建木桩护岸1.28km,孙西河新建木桩护岸1.45km,东大河新建木桩护岸0.8km,五子河(里华段)新建木桩护岸1.3km,东进河(运河路-东风小区段)新建组合式桩板护岸0.25km;岸坡植物防护约3.98万m2,其中穿心港植物防护面积0.72万m2,双舍庄后河植物防护面积0.23万m2,孙西河植物防护面积0.89万m2,东大河植物防护面积0.62万m2,五子河植物防护面积1.17万m2,东进河植物防护面积0.35万m2。
本项目概算投资779.778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施工02标,涉及城西街道,具体工作内容如下:①清淤疏浚河道2条约1.75km(穿心港1.10km、双舍庄后河0.65km);②对穿心港农园路两侧水位变化区进行木桩生态护砌,新建木桩护岸约1.28km;③对常水位或护岸顶以上至河口范围岸坡实施植物防护,面积约0.95万m2。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为海陵区2026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施工02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贰仟陆佰壹拾元伍角玖分(¥1622610.59)。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112日历日。计划于2026年8月10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6年11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河道整治类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需配备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及材料员,同一个人不得兼任(人员汇总表(格式自拟)以及相应证书在原件复印件中提供,人员汇总表中需明确各人员姓名、年龄、岗位);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人;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7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0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6年7月30日9时0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其他内容7.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8.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陵区水系生态治理建设处
地  址:泰州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523-86884296
招标代理: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19室
联 系 人:赵女士、张先生 
电 话:0523-86860568、18994696436
电子邮箱:401376099@qq.com
10.备注
10.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0.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作否决投标处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
10.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6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其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10.7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州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23-86883413。
10.8本次招标的海陵区2026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海陵区2026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施工01标、海陵区2026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施工02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按施工01标、施工02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某一个标段(比如施工01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后续施工02标的详细评审,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施工02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后续段依此类推。
11.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2026年4月以来)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书、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为便于核查,建议社保缴费证明清单按人分别提供。
13.联合体
/
14.分包人资格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75分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项目管理机构:5分
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3%、94%、95%,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60%、62%、65%,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初步评审后,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因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投标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
(75分)
1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7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75分基础上扣2分;
每低1%,在75分基础上扣1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最低得分为0分。

项目管理机构
(5分)
1
项目经理业绩(3分)
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加3分,本项最多得3分。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2
项目经理职称(1分)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类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注: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其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3
技术负责人职称(1分)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注:水利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或其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1
河道清淤工程(4分)
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工序以及质量和安全控制要点详细、可行(4分)。
2
河道护岸工程(6分)
河道护岸工程施工工序以及质量和安全控制要点详细、可行(6分)。
3
岸坡植物防护工程(4分)
 
岸坡植物防护工程施工工序以及质量和安全控制要点详细、可行(4分)
4
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6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1.5分);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1.5分);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3分)。

(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字体使用宋体、小四,页面采用A4、竖版,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因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投标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3)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行距使用1.5倍行距,页数不超过40页(不含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