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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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长宁决算审计(资产科) | 上海市长宁区国资委拟开展2026-2027年度新长宁集团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聘工作。 1、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2、复核并出具专项复核报告 3、对企业开展内控测试并出具内控测试报告 4、市国资委和区国资委有关决算审计的其他要求。 满足区国资委对投标中介机构的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不少于3年,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2、拥有与审计项目相关的专项业务资质或熟悉相应的业务领域、具备相关的项目能力。 3、近3年内有连续从事不低于同等规模同类审计项目经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从业资质,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40名。 4、未涉下列限制情形: ①截至投标日,未处于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暂停执行与拟选聘相关业务或全部业务阶段; ②近3年没有承接与审计项目存在相互核对印证的业务; ③与审计涉及企业不存在须回避的利益关系; ④拟派出项目组成员均无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不良从业记录且不属于上海市国资委进入限制人员。 | 1050000.00 | 202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