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ZTSSJ-HYR-WZ-2026-010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柴油,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密度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国VI柴油
| 0#
| 0.83kg/L
|
| 吨
| 50
| 柴油厂家为中石油/中石化
|
合计
|
|
|
|
| 50
|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4.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浮动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5.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确认,柴油结算价格实行浮动定价。以货到工地当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当期柴油零售升价为基准价(本次询价以2026年7月17日0#国VI柴油零售升价7.04元/升为基准价),按0.83kg/L密度计算吨单价(小数点后保留2位,四舍五入), 换算单位1t=1204L。如遇国家成品油升级或发改委调整成品油价格,随升级或调价幅度同幅同向调整。如遇石油公司限产、设备检修等情况出现资源紧张时,乙方尽量保证施工单位的需求,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2、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结算采用一票制。
支付比例:货款由甲方账户进行支付,甲方将根据资金及工程款到位情况且在材料验收合格后并按时开具合格发票后次月开始支付该批结算货款的75%(甲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该批结算货款的20%在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无其他质量缺陷三个月内支付,预留5%作为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该批货物交验合格,六个月的质量保证期满后按交验批次付清。
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网银、铁建银信等进行结算(兑付期限为6个月,若乙方提前支取货款由乙方承担贴息)。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6年7月25日15时0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ztssj2byj8@163.com。
联系人:宋浩
联系方式:15234833707
邮箱:ztssj2byj8@163.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
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