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证供应商专业性、规范竞价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以及提升售后服务品质,现诚挚邀请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本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控制价:15万元 二、供应商须知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在资质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具有资格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记录名单。提供截图证明。 5、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以下条件,并提供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在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廉洁工作会商机制的联合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供应商是依据《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完成证券法律业务备案的律师事务所。 (7)供应商取得过国家级、省级荣誉。(提供荣誉证书或评选结果等,经办律师获取相关荣誉的,特殊注明)。 (8)供应商需承诺项目负责人须有五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硕士及以上的学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同意采购单位取得交易所出具的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后支付服务费50%,本次发行额度全部成功发行或不再发行后支付剩余50%服务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不少于8份有关债券成功发行、IPO的合同业绩资料。 三、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向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发行材料等,出具债券事项专项说明、相关法律意见书等交易所要求债券发行人律师应出具的债券发行文件。债券分期发行的,需服务至无异议函项下额度金额全部成功发行或不再发行为止。 四、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接收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时间:2026年4月10日08:00至2026年4月13日17:00,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按供应商资格要求盖章后以扫描件投递;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以有效日期内发送供应商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 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5、资料收集邮箱:cmmpid@126.com。 6、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供应商,请在投递截止时间后一周内留意邮件,未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采购人不另行通知。 采 购 人: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 联系人:陈工 电话:0668-2180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