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公告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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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SG1207G260713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2]253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42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49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绥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绥棱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绥棱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项目概况:全线共设置路侧波形护栏6835m,标志牌409块,柱式轮廓标(包括百米桩)1863块,附着式轮廓标232块,里程碑45块,公路界碑440个,道口标注428个,刻槽标线16460.6m2,普通热熔标线2004.2㎡。
2.2建设地点:绥棱县。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8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128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5300095.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财务最低要求:无
3.1.3业绩最低要求:无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4月至2026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并附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4月至2026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并附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
3.1.5其他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3.4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参与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其中 / 个标段。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3年06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5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
注: 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均无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采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仍然均无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按初次进入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其最新一年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评价结果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投标人同时具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其信用等级按照等级高的等级认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的等级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7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29日00时00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 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5.4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0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元。
为落实《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中第十八条,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5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有效期内(最多一年)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如下:
(1)AA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80%。
(2)A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0%。
(3)B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5%。
投标人同时具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其信用等级按照等级高的等级认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的等级认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5.7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工期;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异议的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形式: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并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18号
联 系人:郑泽林
电话:0455-8315930
招标人:绥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绥棱县东城路89号
联系人:丁文斌
电话:0455-4656376
招标代理:黑龙江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邮编:150000
项目负责人:丛建辉
联系人:丛建辉
电话:15304811457
电子邮箱:hljjsxmgl2025@163.com
10.其他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 务 要 求 |
| 无 |
| 注: 1.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 绩 要 求 |
| 无 |
| 注: 1.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3年06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5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 注: 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均无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采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仍然均无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按初次进入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其最新一年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评价结果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投标人同时具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其信用等级按照等级高的等级认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的等级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注: 1.以上信誉要求需填报“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4月至2026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并附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总工 | 1 |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4月至2026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并附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 |
| 注: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 2. 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扫描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以及近三个月2026年04月至2026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并附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3. 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在岗情况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中选择的“在岗情况”为准。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的承诺; 4.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第一个信封得分或第二个信封得分相等时优先顺序 | 第一个信封: 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投标人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排序 (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优先 第二个信封: 投标人评标价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025年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4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2025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中无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以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中结果为准。2025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不一致的,以较高的为准)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须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的分包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15)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开标记录表(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 (8)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说明、证明且做出的说明、证明合理。 (9)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10)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履约信誉: 25 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家,不足 3 家时按实际投标人数量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及评审。 |
| 条 款 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2 (1) | 施工 组织 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0分 | 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一般的,得6.0~7.3分; ②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较好的,得7.4~8.7分; ③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好的,得8.8~10分。 |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 15分 | ①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0~11.0分; ②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11.1~13.0分; ③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3.1~15.0分。 | ||||
|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15分 | ①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0~11.0分; ②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11.1~13.0分; ③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3.1~15.0分。 | ||||
| 2.2.2 (2) | 主要 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5分。 |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5分。 | ||||
| 2.2.2 (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技术能力 | 10分 | 此项所有投标人均得10分。 |
| 履约信誉 | 25分 | 信用评价 | 15分 | 满足信誉最低标准得12分,加分如下: 履约信誉评分项落实《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中第十八条,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或交通运输部最2024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有效期内(最多一年)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如下: (1)AA 级:加3分。 (2)A 级:加2分。 (3)其他情形不得分:不予加分。 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均无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采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上2023年度仍然均无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按初次进入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其最新一年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评价结果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投标人同时具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其信用等级按照等级高的等级认定。 注:得分不累加,只计一次最高分,投标人提供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 此项最高得15分。 | ||
| 企业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此项所有投标人均最少得6分),加分情况如下: 近五年内(2021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提供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含有标志、标线、护栏),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加2分,最多加4分。 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交工(或竣工)证明④工程量清单交安部分或竣工图交安部分(能够证明业绩加分要求即可,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或竣工图整套材料),无证明文件或缺少视为无效不得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2 (1)成本价评估值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5%。 (2)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3名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若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若施工组织设计分值也相同,按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细项得分高的优先,细项得分高低顺序排序。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为3名时,不再进行评分(出现评标价相等时除外)。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按实际推荐中标候选人。 |
注:
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或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