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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保县城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错接混接及排水口改造、排水管道清淤修复工程跟踪审计(含结算)选用社会中介机构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XY-2026-0709
项目名称: 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保县城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错接混接及排水口改造、排水管道清淤修复工程跟踪审计(含结算)选用社会中介机构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30000.00
最高限价: 530000
采购需求:聘请第三方机构人员驻场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保县城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错接混接及排水口改造、排水管道清淤修复工程项目,并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结算审核报告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2日至 2026年07月28日, 8:3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3日09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03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⑴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⑵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5〕299 号)文件的精神,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成交价差额累进制计算,即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内的按 1.5%计费收取,最终按计费的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⑷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0313-7680600。
(7)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10)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11)监督部门:康保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方式:0313-5512831;通讯地址:张家口市康保县永安大街康保县财政局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康保县建设大街
联系方式: 梁利峰 0313-5512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星之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 张家口市 桥东区陵园北路乙12号2号楼4单元202(办公场所)
联系方式: 于红霞 0313-852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 于红霞
电 话: 0313-852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