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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套筒窑烟气脱硫脱硝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7-2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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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套筒窑烟气脱硫脱硝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承德市双滦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双滦审批投资备【2026】63号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所属地区: 承德市-双滦区
招标内容:

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套筒窑烟气脱硫脱硝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套筒窑烟气脱硫脱硝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承德市双滦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备【2026】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套筒窑烟气脱硫脱硝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地点:承德市双滦区双滦钒钛工业园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院内。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质量标准:设计、设备、安全、环保、消防、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对现有房屋进行改造:设置氨区、CEMS室、中控室、配电室。建设2套钙基干法脱硫系统、配套建设1套脱硫剂贮存仓,2套SCR脱硝系统、SCR反应器、蜂窝式催化剂2套、供应系统和1套氨水储存系统,对原布袋除尘器、增压风机进行改造。主要购置的设备有:增压风机2台、钙基干法脱硫系统2套、布袋除尘器2套、SCR反应器2套、氨水储存罐1套、氨水蒸发器2套、板式换热器2台、热风炉2台、PLC控制系统2套、CEMS在线监测系统2套、氨逃逸检测仪2台。以上工程量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EPC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包括本次项目所涉及的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它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2 09:00至2026-07-2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www.slq.gov.cn/sl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1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www.slq.gov.cn/slggzy/),操作流程详见平台“帮助指南”-“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手册”。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www.slq.gov.cn/slggzy/)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组织评标。
(2)温馨提示: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佳伟 ;电话:15128815557。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静、刘冰、张科;电话:0311-83086959、18633931328;
电子邮件:hgcgxm@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市双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314-4042580
电子邮箱:slqgx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双滦区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金石工业园区瞪羚企业加速器12楼
邮编: 067102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郑佳伟
项目负责人: 王静
电话: 15128815557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3086959、1863393132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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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308696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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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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