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部分
(二)》招标文件预公示发布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招标的《唐河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部分
(二)》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依据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和(国办发[2024]21号)《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我单位委托唐河县唐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依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潜在投标人的质疑和建议,公示期3日。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规公示并发布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唐河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部分
(二)
二、招标内容:唐河县源潭镇、城郊乡、古城乡、桐河乡的补充耕地土地整理,空心村复垦、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建设项目。
三、招标范围:
1标段:唐河县源潭镇、城郊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标段:唐河县古城乡、桐河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工程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4.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1.3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具有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4.1.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2三标段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2.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2.4具有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4.2.5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
4.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结果,凡被列入重大违法案件(刑事案件、强制清算与破产)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金额:77319857.19元(一标段:39963405.02元,二标段:36596452.17元,三标段:760000元)(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六、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一年;
七、质量:合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河县鑫鹏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唐河县泗洲街道滨河路外滩5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037611249
招标代理机构:唐河县唐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737736749
地址:唐河县滨河街道凤山路财政局院内
2026年7月21日
本项目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流程详见下方说明:
附件:
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招标文件(施工二标段).docx
招标文件(监理标段).docx
招标文件(施工一标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