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泗洪洪泽湖湿地景区配套设施30年经营权 | |
| 项目编号 | E321324202606004001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6月30日 | |
|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7月27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挂牌期。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泗洪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1324MB1863553U 所在地: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李主任 15052716959 出租方决策、批准文件:会议记录、政府批示 招租方承诺:本次招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招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招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洪泽湖湿地景区 |
| 经营权期限 | 30年 | |
| 其他说明 | 本次经营权范围为泗洪洪泽湖湿地景区内交通类设施、湿地文化体验区、湿地科普互动区有关配套设施的经营权,具体范围如下:1.交通设施类资产包含景区五大功能区内总长度约8公里的沥青路面主干道路(具体为核心主轴道路约5公里、西大门至千荷园路段、千荷园至南大堤环线路段),总长度约6.5公里的次级游览道路(覆盖出口至鹿园及荷花大观园环线等主要游览区域),总长约3公里的木质栈道、亲水平台、景观栈桥和湿地核心区观景康养步道等生态步行及栈道系统。 2.湿地文化体验区设施包含芦苇迷宫游览系统(含航道、停靠码头、服务站等)及相关文化体验配套设施。 3.湿地科普互动区设施包含鱼族馆、VR主题馆及馆内全部科普体验设备,以及上述场馆配套的专用停车场、游客休息区、公共卫生间、水电配套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众智信(南京)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编号 | 众智信资估字(2026)第104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4月30日 | |
| 评估值 | 41730.00万元 | |
| 挂牌底价 | 41730.00万元 |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租金支付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承租方付清转让标的转让价款。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事项说明 1.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招租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承租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招租人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对招租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承租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承租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招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 联系人:李主任 15052716959 。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招租人承担,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人承担。 4.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招租人负责。 三、其他 1.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2.承租人应严格执行《经营权转让合同》等相关内容,如有违反,招租人可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其他租赁条件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 |
|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 |
| 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租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租赁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5.本公告已提及的和合同规定的其他需要承租人承诺的事项。 | |
| 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 2.会议记录; 3.其他备查文件。 | |
| 其他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1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或个人信息(自然人也可选择苏服办登录)。因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4)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回单需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完整信息,带星号、符号或隐藏信息的无效); 承租人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承租人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3)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回单需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完整信息,带星号、符号或隐藏信息的无效);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金额:4173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17:30。 3.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通过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江苏银行泗洪支行。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 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7月28日10:0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起拍价格:41730万元 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3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6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出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参加。 五、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承租方应于确定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交清佣金(佣金为20000元)。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承租方付清转让标的转让价款。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移交日以甲方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六、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
| 联系方式 | 转让方:泗洪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052716959 地址: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 拍卖机构:宿迁市茂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经理 联系电话:18361898515 地址:泗洪县步行街会议中心三楼 |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万元) | 增价幅度(元) | 竞价保 证金(万元) | 租 期(年) | 备注 |
| 1 | 泗洪洪泽湖湿地景区配套设施30年经营权 | 41730.00 | 10000及其倍数 | 4173 | 30 | 以现状对外招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