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集团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项目详情
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70100160703(试)
发布时间:2026-07-21 10:00:00
发布单位: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报名结束剩余时间
4天21时28分1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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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临时用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
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临时用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K2026070100160703(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临时用电工程 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五里乡水泉村、走马镇金山村。
建设规模:欧式变电器(630KVA)、混凝土电杆(15米)、变压器安全护栏安装及拆除。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欧式变电器(630KVA)、混凝土电杆(15米)、变压器安全护栏安装及拆除。
包件划分:一个包件 。
计划工期: 暂定30日历天,以招标人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按招标人的工期计划完成。
2.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参与投标分包商,应完成其法人在交建云商的培训取证工作,否则存在被列入管控名单的风险,影响投标活动
3.7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21日10时至 2026年7月26日1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贵司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6日10:00前,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从贵司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账户,银行回单用途栏中备注“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字样)(汇款回执扫描件同时发到采购联系人邮箱供核对确认)。
(1)招标文件售价零元/包,资料费发票可选择以“自行领取”或“快递邮寄”的方式发放,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回。
(2)收款信息:
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7017591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7月31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中标服务费
6.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6.2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6.3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4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6.4.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4.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4.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4.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4.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7.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8.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广州之窗
联 系 人: (项目部)杨智超
电 话: 15659430800
传 真: /
电子邮件: 2020012771@ccccltd.cn
网 址: https://scp.iccec.cn
项目编号:GK2026070100160703(试)
发布时间:2026-07-21 10:00:00
发布单位: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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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21时28分1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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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临时用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
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临时用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K2026070100160703(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临时用电工程 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五里乡水泉村、走马镇金山村。
建设规模:欧式变电器(630KVA)、混凝土电杆(15米)、变压器安全护栏安装及拆除。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欧式变电器(630KVA)、混凝土电杆(15米)、变压器安全护栏安装及拆除。
包件划分:一个包件 。
计划工期: 暂定30日历天,以招标人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按招标人的工期计划完成。
2.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参与投标分包商,应完成其法人在交建云商的培训取证工作,否则存在被列入管控名单的风险,影响投标活动
3.7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21日10时至 2026年7月26日1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贵司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6日10:00前,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从贵司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账户,银行回单用途栏中备注“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字样)(汇款回执扫描件同时发到采购联系人邮箱供核对确认)。
(1)招标文件售价零元/包,资料费发票可选择以“自行领取”或“快递邮寄”的方式发放,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回。
(2)收款信息:
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7017591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7月31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中标服务费
6.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6.2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6.3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4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6.4.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4.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4.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4.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4.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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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8.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广州之窗
联 系 人: (项目部)杨智超
电 话: 15659430800
传 真: /
电子邮件: 2020012771@ccccltd.cn
网 址: https://scp.ic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