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汉滨区移民(脱贫)搬迁长岭社区19#楼加固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汉滨区移民(脱贫)搬迁长岭社区19#楼加固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R-2026-ZC-040-2
项目名称:汉滨区移民(脱贫)搬迁长岭社区19#楼加固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0,458.8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移民(脱贫)搬迁长岭社区19#楼加固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70,458.8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70,458.8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汉滨区移民(脱贫)搬迁长岭社区19#楼加固项目(二次) | 1(项) | 详见 采购文件 | 1,670,458.89 | 1,670,458.89 |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移民(脱贫)搬迁长岭社区19#楼加固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移民(脱贫)搬迁长岭社区19#楼加固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6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6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建民街道办事处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民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915-3511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安康恒大未来城19栋2单元
联系方式:17392408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392408813
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