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烈山区教育局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烈山区教育局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
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G26139-SHDL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教育局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瀛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卧牛路19号烈山花园1幢303
成交金额:1699195.91元
评审报价:1699195.91元
评审总得分:88.0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常瑞(组长)、范新河、朱伟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489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s://ggzy.huaibei.gov.cn/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
联系电话:
淮北市烈山区沱河路科创大厦9层;15555775210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
联系电话:
淮北市中泰写字楼A座607室;18109615330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3069192。线上提出投诉网址:https://ggzy.huaibei.gov.cn/HBTPBidder_hb/login2.aspx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烈山区教育局
地 址:淮北市烈山区沱河路科创大厦9层
联系方式:15555775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中泰写字楼A座607室
联系方式:1810961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琳琳
电 话:18109615330
十、附件
1.磋商响应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二次报价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结果公告
二次报价函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磋商响应函
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G26139-SHDL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教育局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瀛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卧牛路19号烈山花园1幢303
成交金额:1699195.91元
评审报价:1699195.91元
评审总得分:88.0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烈山区教育局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烈山区教育局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拟改建缘山幼儿园、赵集幼儿园、马桥幼儿园,改造幼儿园教学用房,改建活动场地等,拟投入资金209.7万元,资金来源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任丽娟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021202108058 |
五、评审专家名单:常瑞(组长)、范新河、朱伟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489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s://ggzy.huaibei.gov.cn/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
联系电话:
淮北市烈山区沱河路科创大厦9层;15555775210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
联系电话:
淮北市中泰写字楼A座607室;18109615330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3069192。线上提出投诉网址:https://ggzy.huaibei.gov.cn/HBTPBidder_hb/login2.aspx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烈山区教育局
地 址:淮北市烈山区沱河路科创大厦9层
联系方式:15555775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中泰写字楼A座607室
联系方式:1810961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琳琳
电 话:18109615330
十、附件
1.磋商响应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二次报价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结果公告
二次报价函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磋商响应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