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交易编号 | GZ2026RD1029953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
| 标的名称 | 江门市蓬江区会龙里171号101室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居住 (住宅) |
| 特色 | 交通便利,繁华商圈 |
| 标的价格 |
| 挂牌价格 | 600.00元/月/总面积 |
| 价格说明 | 自物业移交之日起,每满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分别在第3年、第5年递增。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48.5 平方米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合作期限 |
| 租赁/合作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标的权证信息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面积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粤(2025)江门市不动产第0045510号 | 48.5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是否抵押 | 否 |
| 是否共有 | 否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
| 特别说明 |
| 特别说明 | |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29953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标的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会龙里171号101室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居住 (住宅)
特色
交通便利,繁华商圈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60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自物业移交之日起,每满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分别在第3年、第5年递增。
标的面积(总面积)
48.5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5年
免租期限
无
标的权证信息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面积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粤(2025)江门市不动产第0045510号 | 48.5 | |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 披露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3次。 |
| 现场勘查事项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
| 勘查联系方式 | 庄小姐 0750-3229159、18823072887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交易规则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
| 2.评审地点: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 |
| 5.评审规则说明: |
| 6.成交推荐名额: |
|
|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
| 候选成交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缴纳规则 |
| 交易服务费标准 | 成交方按照交易标的首年应收年租金的3%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其中首月以收取到租金起计算),服务费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元。 |
| 服务费缴纳期限 |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方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不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
| 交易条件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3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其他交易条件 |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4. 先整体后拆分规则(如有)。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支付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要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2.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5年,自物业移交接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3.装修免租期: 装修免租期为0个月,自物业移交接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4.租金递增: 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分别在第3年、第5年递增,至租期结束。 5.物业按现状移交(未清理状态): 根据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程序,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移交接收手续,承租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6.租赁履约保证金: 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成交租金金额,意向方在竞投时需缴纳3个月的招租底价作为交易保证金,项目成交后,意向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合同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如最终成交价格高于招租底价,承租方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或当日补缴剩余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对于未成交的意向方,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标结束后根据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程序,由相关收款方无息退还。 7.水电费 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供水、供电等有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申请退组时确认无拖欠供水供电部门费用后,办理扣缴账户变更。 8.所有招租标的物在可交付使用的基础上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接收标的物后,一切修缮及装修工作由承租方自行处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违规搭建、加建和改建建筑物。 9.招租用途: 承租方根据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用途经营使用,禁止利用租赁物开展一切违法犯罪的活动,不得扰民、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 10.意向承租方交纳本项目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标的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且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 11.其他 (1)本次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招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支付。 (2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须按广州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具体约定以租赁合同为准。 (3)所有招租的标的物要保持周边环境清洁。承租方需对标的物进行统一物业管理、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4)租赁期间,物业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直接向物业公司缴纳费用。 12.其余未尽事宜由合同进行约定补充。
|
| 保证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是否收取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1,800 元(壹仟捌佰元整)。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 处置方法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适用于竞价项目)/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适用于专家评审项目),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适用于非候选成交情形)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适用于候选成交情形) 4.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 5.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 | 1. 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2. 意向方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自然人)3.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4.承诺书5.“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名单的网站记录截图。 | | |
| 意向方承诺书 | 1.本人/本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独立法人资格; 2.本人/本单位对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本人/本单位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4.本人/本单位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未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形式改变标的物使用用途及交易条件规定的经营范围; 5.本人/本单位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交易的情形,过往没有恶意欠租或租赁纠纷记录。 6.本人/本单位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本人/本单位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7.本人/本单位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3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庄小姐 0750-3229159、18823072887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
秒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2.评审地点: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4.评委会评委人数:
5.评审规则说明:
6.成交推荐名额: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交易服务费缴纳规则
交易服务费标准
成交方按照交易标的首年应收年租金的3%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其中首月以收取到租金起计算),服务费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元。
服务费缴纳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方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不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3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4. 先整体后拆分规则(如有)。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支付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要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2.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5年,自物业移交接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3.装修免租期:
装修免租期为0个月,自物业移交接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4.租金递增:
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分别在第3年、第5年递增,至租期结束。
5.物业按现状移交(未清理状态):
根据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程序,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移交接收手续,承租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6.租赁履约保证金:
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成交租金金额,意向方在竞投时需缴纳3个月的招租底价作为交易保证金,项目成交后,意向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合同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如最终成交价格高于招租底价,承租方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或当日补缴剩余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对于未成交的意向方,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标结束后根据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程序,由相关收款方无息退还。
7.水电费
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供水、供电等有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申请退组时确认无拖欠供水供电部门费用后,办理扣缴账户变更。
8.所有招租标的物在可交付使用的基础上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接收标的物后,一切修缮及装修工作由承租方自行处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违规搭建、加建和改建建筑物。
9.招租用途:
承租方根据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用途经营使用,禁止利用租赁物开展一切违法犯罪的活动,不得扰民、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
10.意向承租方交纳本项目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标的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且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
11.其他
(1)本次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招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支付。
(2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须按广州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具体约定以租赁合同为准。
(3)所有招租的标的物要保持周边环境清洁。承租方需对标的物进行统一物业管理、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4)租赁期间,物业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直接向物业公司缴纳费用。
12.其余未尽事宜由合同进行约定补充。
保证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保证金
是
保证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1,800 元(壹仟捌佰元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保证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适用于竞价项目)/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适用于专家评审项目),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适用于非候选成交情形)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适用于候选成交情形)
4.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
5.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否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 | 1. 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2. 意向方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自然人)3.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4.承诺书5.“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名单的网站记录截图。 | |
意向方承诺书
1.本人/本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独立法人资格;
2.本人/本单位对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本人/本单位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4.本人/本单位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未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形式改变标的物使用用途及交易条件规定的经营范围;
5.本人/本单位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交易的情形,过往没有恶意欠租或租赁纠纷记录。
6.本人/本单位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本人/本单位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7.本人/本单位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 委托方信息 |
| 委托方名称 | 江门市滨江新城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江门市滨江新城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联系人 | 徐先生 |
| 联系方式 | 02089160772 |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方式
02089160772
公开附件材料
公开附件材料
《物业租赁合同》-住宅类物业.pdf意向方递交资料参考格式及指引.docx | 特别声明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最新产权项目
兰州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存货转让公告(第四次) 兰州新区中川镇祁连大道北段商业用房租赁公告 酒钢集团兰州宏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一批电子设备类、机器设备类、交通运输设备类废旧资产转让公告 一艘报废渔政执法船舶转让公告 中央储备粮林甸直属库有限公司处置委托库点255座千吨囤拆除权及回收权转让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委托 中铁二十四局 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6标项目经理部 废旧物资一批 异型钢模板一批竞价单 天津 废旧物资一批 废旧围挡公开竞价处置(四次) 内蒙古科技大学西校区会堂南侧一楼原建行营业厅1公开出租 东方红办公楼出租交易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2026年第三批报废物资转让公告 河南巨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7%股权转让再次公告 长沙地铁7号线废旧钢筋头处置回收(四次) 北京废旧板房一批 中铁十二局一公司温乐公路项目废旧物资处理 广州画院美育青创中心9层出租项目 江门市蓬江区会龙里171号101室物业公开招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