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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黄梅至望江高速公路前期工作黄梅至望江高速公路前期工作HWSJ-1标段(HBSJ-202607GL-069001001)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湖北
发布时间:2026-07-1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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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黄梅至望江高速公路前期工作黄梅至望江高速公路前期工作HWSJ-1标段(HBSJ-202607GL-06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7GL-069001001
1.招标条件
    黄梅至望江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域战略规划》,招标人为黄冈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20号)的文件精神,现对本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起于黄梅县孔垄镇G70福银高速,顺接武汉至黄梅高速蕲春至黄梅段,全程位于黄梅县境内,路线呈东西走向,于龙感湖农场附近设枢纽互通衔接九江至黄梅过江通道,止于黄梅县小池镇刘佐乡北侧的鄂皖省界,顺接安徽境内的S99安庆至九江高速公路宿松支线。项目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m,全长约16km,含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1处、总造价约30.3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HWSJ-1标段:负责本项目工程前期工作。①工程可行性研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和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审查及报批等工作。其中专题报告包含: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含必要子专题)、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水土保持、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文物保护、防洪评价、铁路交叉等。②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其他工程等)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含概算调整)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及BIM设计等,以及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初步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配合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设计人应配合专题编制单位做好专题报告,并根据设计进程及时向专题编制单位提供相关专题资料,与招标人、施工图设计单位等及时做好相关资料交接。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分别为:HWSJ-1、HWDK-2。投标人可多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的,必须在每个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按要求填写优先中标标段顺序的承诺,本项目将按优先顺序中标,后续标段将不再具有中标资格。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9-01。其中:
(1)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期为360日历天;
(2)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期为180日历天;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3)设计咨询及地勘监理同以上服务期。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包含双院制审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18日至2026年07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1日 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冈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7号
地址:
武汉市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罗杰
项目负责人:
袁若宁、高卫星、但昭杰
电话:
0713-8825878
电话:
1898620515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72753234@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1.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
027-83460346
传真:
027-83460346
邮政编码:
430030
2026年07月17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HWSJ-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的扫描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HWSJ-1
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15km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
2、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15km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勘察设计工作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3、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4、联合体业绩和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和勘察设计的,可分别予以计算;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5、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HWSJ-1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HWSJ-1
项目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15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或勘察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15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或勘察设计工作。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1
1、地质类、岩土类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主持过1条15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可分别计算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业绩;但若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则仅计算一次个人业绩。
5、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6、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岩土工程专业。
8、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工可业绩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勘察设计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多标段投标
投标人未填写优先中标标段顺序的承诺
2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3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不一致时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4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商务文件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商务文件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5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承诺函、优先中标顺序承诺、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6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
服务期限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填写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540日历天时限。
8
质量要求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9
安全目标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10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12
备选投标方案
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13
营业执照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效。
14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的扫描件。
15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15km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
(2)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15km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4、联合体业绩和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和勘察设计的,可分别予以计算;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5、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6、“近三年”是指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7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相应主要人员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项目负责人
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②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15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或勘察设计工作。
(2)技术负责人
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②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15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或勘察设计工作。
(3)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①地质类、岩土类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②近5年内作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主持过1条15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5、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可分别计算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业绩;但若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则仅计算一次个人业绩。
6、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7、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8、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岩土工程专业。
9、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工可业绩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勘察设计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8
存在的其他情形
(一)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9
存在的其他情形
(二)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注: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报价文件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报价文件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
报价文件投标函、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4
投标报价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人的分项投标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5
存在的其他情形
(一)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6
存在的其他情形
(二)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注: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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