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泉水社区集体厂房(秸秆处置中心)出租(第二次)流转公告
项目详情
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告
一、项目说明
| 项目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泉水社区集体厂房(秸秆处置中心)出租(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MP-JZ-2026-009 |
| 拟交易方式 | 出租 |
| 拟交易期限 | 20年 |
| 转出方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泉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
| 拟交易价格 | 110000元/年(第6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00元) |
| 交易保证金 | 10000元 |
二、标的简况
| 标的基本情况 | 座 落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泉水社区第四居民小组 |
| 流转面积 | 2100㎡ | |
| 权属类型 | 村集体所有 | |
| 产权性质 | 农村经营性资源 | |
| 流转用途 | 用于秸秆处置,解决社区及周边秸秆堆放困难问题 | |
| 产权四至情况 | 东至:泉水社区5组移民道路 南至:冯德林家 西至:泉水社区4组原11队林地 北至:贾先之家 |
三、转出方简况
| 转出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姓名/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泉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 N2511403MF7466211H | |
| 住所/办公地址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泉水社区4组21号18栋 | |
| 交易条件 | 标的价格 | 110000元/年(第6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0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约定 | |
| 价款支付期限 | 合同约定 |
四、其他条件:
(一)交易保证金:10000元。
(二)资产需用于秸秆处置,解决社区及周边秸秆堆放困难问题。
(三)受让方未经江口街道泉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转。租。
(四)受让方在租用期间,不得私自改变其土地房屋性质;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控的要求,处理好废水和废弃物,租用期间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和保障。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故意将厂房配套设备等资产损坏的照价赔付,正常磨损损坏的进行正常维护。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收或拆迁,承租方的装修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及设备迁移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五、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与组织,法人与组织无违法违规行为。不支持联合竞买。
六、优先竞得权
(一)具有优先竞得权的受让方应于在资产出让5日前向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转出方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竞得权。
(二)优先竞得权人参与竞租的,以与其他意向受让方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得权由优先竞得权人竞得。
七、交易方式
项目信息发布期满,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的,以线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格;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价(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格,具体竞价时间以公告为准。
八、报名及保证金缴纳
意向受让方可于2026年7月21日09:00时至2026年8月4日16:00时止(工作日期间),登录https://zc.cdaee.com:18080/PS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register(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 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农村产权交易流转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并按操作流程缴纳保证金(需准确备注项目编号及名称)。
经审查,意向受让方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我中心将在2026年8月4日16:00时前确认其意向承租资格。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网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九、竞价时间和竞价地点
本次竞价时间:2026年8月5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
本次竞价地点: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十、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37629891
标的咨询电话:18582657051
备注:因交易信息网系统设置原因,相关信息以该流转交易公告为准。
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0日
原文链接
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告
一、项目说明
| 项目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泉水社区集体厂房(秸秆处置中心)出租(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MP-JZ-2026-009 |
| 拟交易方式 | 出租 |
| 拟交易期限 | 20年 |
| 转出方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泉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
| 拟交易价格 | 110000元/年(第6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00元) |
| 交易保证金 | 10000元 |
二、标的简况
| 标的基本情况 | 座 落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泉水社区第四居民小组 |
| 流转面积 | 2100㎡ | |
| 权属类型 | 村集体所有 | |
| 产权性质 | 农村经营性资源 | |
| 流转用途 | 用于秸秆处置,解决社区及周边秸秆堆放困难问题 | |
| 产权四至情况 | 东至:泉水社区5组移民道路 南至:冯德林家 西至:泉水社区4组原11队林地 北至:贾先之家 |
三、转出方简况
| 转出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姓名/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泉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 N2511403MF7466211H | |
| 住所/办公地址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泉水社区4组21号18栋 | |
| 交易条件 | 标的价格 | 110000元/年(第6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0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约定 | |
| 价款支付期限 | 合同约定 |
四、其他条件:
(一)交易保证金:10000元。
(二)资产需用于秸秆处置,解决社区及周边秸秆堆放困难问题。
(三)受让方未经江口街道泉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转。租。
(四)受让方在租用期间,不得私自改变其土地房屋性质;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控的要求,处理好废水和废弃物,租用期间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和保障。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故意将厂房配套设备等资产损坏的照价赔付,正常磨损损坏的进行正常维护。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收或拆迁,承租方的装修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及设备迁移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五、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与组织,法人与组织无违法违规行为。不支持联合竞买。
六、优先竞得权
(一)具有优先竞得权的受让方应于在资产出让5日前向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转出方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竞得权。
(二)优先竞得权人参与竞租的,以与其他意向受让方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得权由优先竞得权人竞得。
七、交易方式
项目信息发布期满,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的,以线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格;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价(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格,具体竞价时间以公告为准。
八、报名及保证金缴纳
意向受让方可于2026年7月21日09:00时至2026年8月4日16:00时止(工作日期间),登录https://zc.cdaee.com:18080/PS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register(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 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农村产权交易流转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并按操作流程缴纳保证金(需准确备注项目编号及名称)。
经审查,意向受让方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我中心将在2026年8月4日16:00时前确认其意向承租资格。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网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九、竞价时间和竞价地点
本次竞价时间:2026年8月5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
本次竞价地点: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十、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37629891
标的咨询电话:18582657051
备注:因交易信息网系统设置原因,相关信息以该流转交易公告为准。
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0日